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姓名:inrfnje     提问时间: 2007/1/17 10:51:06
邮箱:
问题:
 
上面这些问题我得搞清楚了。我真的不想害人啊!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1/17 12:06:53

请看一看: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与原因分析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一:与地方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合作开发。托管造林公司往往宣传是与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合作,这是取得投资者信任的主要依据。为获取政府和林业部门的合作,往往吹嘘要投资多少多少,开发多大多大,一些地方轻信后产生招商引资的冲动,盲目签下合作协议。但实际上这种合作并不存在,大部分地方政府和林业部门并没有参与。尽管有的地方政府或林业部门与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或林地林木转让协议,但有的仅是意向,有的协议的合作内容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相距甚远。政府部门不是市场经营主体,不存在合作的合法性,并不能对公司的经营行为特别是预期收益负责。国家林业局已经发文,严禁各级林业部门参与托管造林。保山市昌宁县林业局在了解了JZ公司的实际经营行为以后,已在《中国绿色时报》刊登声明,以公司与原约定合作意向不符等原因,废止原已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隆阳区林业局也已做出同样的声明。但JZ公司仍在打着合作的招牌。(不负责任出具的文件很难完全真正收回,这是这些部门要接受的教训)。这里也不排除个别政府部门的人为利益驱使,违法违规操作,一开始就并没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谁知道在过几年以后还在不在这个位子上)。基层的工作确实有很多漏洞,对红头文件,投资者也要分析。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二:虚假的基地和林权。托管造林公司一般都宣称已拥有大面积的基地,并已获得合法的林权,实际上大部分是夸大或虚假的。例如,ML公司号称在大理洱源县有1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其中2万亩已获得林权证,实际其在洱源县只承包了2万亩荒山,只有5608亩办理了林权证;号称在德宏盈江县有400010年生西南桦人工林,实际只有2016亩一般天然杂木林。再如,ZS公司转卖昆明安宁市的700亩桉树实际只有300亩荒山,宜良县的4000亩桉树只有1200亩。还有,JZ公司宣称在保山、文山等地已有基地58.68万亩,林木总蓄积293.4万立方米,可采蓄积107.4万立方米,实际上大部分只是初步意向,与地方签订转让协议或合作合同的只有21.08万亩,且大部分并没有落实到地块,林权所有者也没有同意。已获得林权证的只有1万亩,还应该说是骗取的,应为至今只付了20万元。其中昌宁县林业局已登报声明与JZ公司的各项协议合同废止(10.08万亩),隆阳区林业局也因JZ公司至今没有支付任何约定的资金而已解除有关合同(10万亩)。再有,CL公司宣传在全省有速生丰产林基地26万亩,据我们了解,只是买了文山马关县一退休干部的个体林345亩。最近新开盘在曲靖市师宗县的基地,据调查只有106亩。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三:虚假的林木资源。公司的规模对投资者来说还并不是最主要的,只要个人购买的一小块确实存在就可以。但具体地块上的林木现状与所宣传的差异就更大了,甚至子虚乌有。例如,YL公司所卖3980元一亩的在德宏州潞西市的松树或杉木,有三分之二是不值钱的栎树等杂木,还有一部分只是疏林或灌木,甚至无林地,平均每亩蓄积量只有6立方米。又例如,ML公司所卖3880元一亩在大理州洱源县的“速生丰产林”中林美荷杨,现地测量,2年生“树木”高2030厘米、地径0.5厘米左右,筷子一样粗细掩没在草丛中,完全是造林失败地。同样是ML公司所卖的在德宏州盈江县的号称10年生目前每亩蓄积量已有40立方米的西南桦人工林,实际只是一般天然林,西南桦约占1015%,平均每亩只有2立方米左右,竟然卖42000元一亩。再例如,ZS公司所卖9980元一亩的在思茅市江城县的西南桦林地,大部分是栎类和其他阔叶树,西南桦蓄积只占3.5%。由于在云南的托管造林都是在倒卖现有林,不说怎样夸大林木生长,现在实际林木现状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四:虚假的管护公司及管护费监管。这些公司基地的管护基本上都是由原林权所有者负责,有的在原转让协议里有管护要求,有的根本就不理会管护问题。但每一家公司都与投资者签订了管护合同,其中规定的管护流程、技术规范等并不符合实际,无法落实,专业管护队伍根本不存在。将管护费用交由银行监管也是虚假的,管护费用已包含在转让经费中,一次性付给了原林权所有者,并已在与地方或农民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明确。例如,YL公司在潞西市的基地,转让价每亩800元中包含管护费200元,已全部支付地方。其他ML公司、ZS公司等在支付的转让费中都明确已包含了管护费用。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五: 虚假的林地现场。有的公司也组织投资者前往基地参观,一片林子总有长得好一些的,往往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更恶劣的是制造假现场。例如,ML公司带领客户考察大理州洱源县基地时,只参观并没有代表性的100亩左右在原耕地上种的相对较好的一片;几处立着“ML公司x号基地”牌子的林子实际并不是他们的。 CL公司带领投资者参观他们已经购买的文山州马关县的林子时,去的是另一片长势较好的国有林场的杉木林。至于宣传时所放的一些录像片和提供的现地图片就更是虚假为多了。在北京、深圳等地的购买者更是无法实地了解真相。

托管造林的欺诈手法之六(新的动向):以上是一般托管造林公司的操作手法,大同小异。最近新发展而且势头较猛的几家公司,更为恶劣。并没有取得林权,也没有付钱,只凭协议或合同,凭几份红头文件,就敢在全国设十几家分公司卖所谓的基地的林子。如JZ公司。卖一部分给一点钱,卖5380,给1000,怎么都不吃亏。仔细分析,如果都是合规的、真实的,应该是代理关系。但他们并没有原林权所有者的授权,没有委托关系。可是与投资者签订的各项合同,都是俨然以林权所有者的身份在转让。也就是他在卖并不是他的东西。这种情况下,当地林业部门给投资者逐一办的林权证应该是违规的无效的。因为所依据的合同与转让变更的林权不一致。

网友醉舟参加培训的那家HYSM公司也是这种手法。更恶劣的是HYSM只是与沧源县林业局签了合同,而真正的所有者(集体林)并没有同意。当然钱是根本没有给分文。

下面我要说一下,为什么明明存在这么多问题,这些公司仍然大行其道,甚至还有越来越多之势?也就是托管造林为什么能得逞?原因之一: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缺位。谁来管托管造林?林业部门认为问题主要是在市场方面,林业部门主要是规范林地林木的流转,管好林权证的发放,正面宣传引导,一些公司的经营行为已不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职责范围。但即使规范了林权流转和林权证的发放,也避免不了这些公司的欺诈性的倒卖,何况很难保证基层林业部门的行为完全合法合规;正确引导、新闻发布、风险提示已经作了不少,到还是有很多投资者看不到。而从市场管理来讲,虚假广告、欺诈性合同、传销式经营等等,都应该是工商部门来管的吧?涉嫌诈骗就应该是公安部门出面了吧?我不了解他们为什么没有管,应该是不知道,不了解,没有人举报吧?工商部门不可能主动调查每一样产品产地的实际情况,也没有权威部门指出宣传的虚假所在,“受害者”本人也还不知道真相,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都还在未来。这就形成了一个空白。金融部门也不是没有看出所谓的托管造林实质是集资行为,但由于这些公司巧妙的钻了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空子,在认定非法集资上,金融监管部门一时还难以下手。我不是金融部门的,我个人这么分析。

原因之二: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回避非法集资的实质。曾经轰动一时的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案,在当时朱总理的铁腕治理下,主角沈太福被判了死刑,当时的国家科委一个副主任李效时,判了20年,科技日报一个鼓吹的记者也判了7年。长城公司是以推广机电新技术为名集资,我也曾很困惑这些托管造林不是明明在集资吗?怎么国家不管了?林业再重要,要大力发展,那国家鼓励大力发展的行业多了,要融资有银行、有股市,都这么搞岂不乱套?请教了有关人士,知道了 “目前难以认定”这个说法,因为托管造林公司并没有直接与集资者在合同上承诺利息和返还的资金数额。这是他们的“高明”之处吧?现在公司都与集资者签订三个合同,一个是转让林权,叫什么造林绿化合同;一个是管护合同,承诺管护后有多少木材,木材值多少钱只在宣传时大肆鼓吹合同里并不体现;第三个是收购合同,也只是承诺按当时的市场价收购。这样就把一个集资行为分解了。

但是我想,只是一个未直接承诺利息就难以认定吗?目前难以认定,不排除将会得到正确的认定。金融监管部门如果真作为的话,也没有什么难的。

如果认定了是非法集资会是什么后果呢?我引用一句话“这位负责人提醒社会公众要增强分辨能力,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他说,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国家不会代偿。因清理清退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对无理取闹尤其是组织和煽动群众闹事者,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将按照有关法律依法严肃处理。”这是针对其他非法集资讲的,但政府的态度就是这样。另一段解释非法集资的话也提供大家参考:“凡未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都属违法行为。一是违法违规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非法吸收资金;二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三是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四是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五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六是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七是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其中的第二和第七条与正在进行的托管造林是多么的吻合!

原因之三:在林权证上钻空子、做文章。通过托管造林,使社会知道了林权证、认可了林权证,我觉得这是托管造林对林业最大的正面作用。林权证的确有土地证、房产证一样的法律效力,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林权证不能像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大致说明这份资产的价值。林地本身差异很大,难利用的荒山荒地与优质林地在证上没有区别,对林木现状的记载也只有株数,而株数根本不说明问题,筷子粗细(真有托管公司在卖这样的林子)与直径50公分的大树价值有天壤之别。所以林权证没有任何收益保证,当然也不是采伐证这点很多人已经说过了。一些公司在或合法或非法取得林权证后,大做文章迷惑投资者,以为有了林权证就万无一失。甚至一些投资风险提示,也好心地强调主要是林权证问题,实际也会有误导作用。一些公司的林权证是真的,但欺诈依然存在,风险依然很大。

 在获取林权证的过程中,这些公司也钻了一些政策漏洞。当然要有林业部门不规范行为的配合。如分散发放林权证问题,YL公司买的林子都办到了分散的林权证,如在潞西县的8万亩,当地应他们要求一次给办了6467份林权证。目前没有规定一份林权证只能办理多大面积,所以还无法认定非法和无效。当然问题还是有的,如四至不清,四至只标到小班,这样会有几十个、甚至上百的林权证同样的四至。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倒卖。投资者要注意的是你得到的林权证是YL的,没有变更所有者,并不说明你已经有了林权,没有什么用。还有的问题是一些林权证上也有虚假内容,如树种,只是不值钱的杂木,却注明的是松木。YL在云南的6000多林权证在这一点上有一半以上是虚假的。树种虚假是公司的要求,林业部门这样配合也是严重违规。JZ公司是直接为客户办理林权证,一手交钱一手要证,以为又成功地钻了空子。但地方林业部门将原林权者的林权变更给JZ的客户依据JZ的合同,明显不对,据了解已完全停止。

托管造林为什么能一时得逞的原因之四:托管造林公司往往拉大旗,做虎皮,用一些冠冕堂皇的口号来曲解林业政策,掩盖其真实目的。如打着投资开发的旗号,与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打着全社会办林业的旗号,吸引社会资金,什么“林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什么“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的新渠道”,动辄中央九号文件,国家领导人讲话,速生丰产林工程等等,实际这些政策与他们从事的经营活动并没有直接关系。但这些旗号,不仅使不了解真相的人所迷惑,也使得对他们有疑问,甚至了解了他们一些欺诈和违法行为(谁又能了解所有公司的全部经营行为呢?)以后也不敢轻易下结论,投鼠忌器。从事实来看(我只能说云南的事实),目前在云南从事托管造林的公司,没有一家真正从事造林或培育森林的实际工作。只是在倒卖或合法或不合法的林权。这些公司获取林权的过程,应该是属于投资林业,除违规行为外应该是鼓励和提倡的。但是之后的倒卖,恐怕与发展林业就没有什么关系了。那些买林权的人算是投资林业了吗?正如买了一只股票就是投资参与那个行业了吗?当然非要说是也是(但是你有权卖“股票”吗?)。如果说众多的社会投资者参与就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就是全社会办林业,那用银行的贷款岂不是更多元化,更广泛的社会参与?那又哪样事业不是全社会来办的?

正常的流转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托管造林的倒卖除了这些公司谋取暴利以外,只能一是侵害原林权所有者的利益;二是侵害社会投资者的利益;三是扰乱林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对林业的长远损害和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明天从这些公司的林地林木成本来分析其经营行为只是倒卖林权,与他们自己所鼓吹发展林业的大相径庭。

接续昨天原因之四的分析,今天从这些公司的林地林木成本和转手价格来看其经营行为的实质和真实目的是转卖林权牟取暴利还是所鼓吹的全社会办林业。

YL公司在潞西的基地受让的价格是每亩800元(其中合同约定管护费200元),在拿到林权证后已全部付清。在北京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3980元(其中管护费500元)。

ML公司在洱源县的基地,是承包的集体荒山(其中一部分用退耕还林工程资金造林但没有成林),每亩转让费50年共30元。在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3800元;在盈江县的基地2000余亩,受让的价格是31.6万元,平均每亩不到160元(45年)。但在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高达4.2万元(号称目前每亩已有40立方米西南桦)。

CL公司的真实基地面积很小,几百亩而已,不知十多家分公司几百人的营销队伍卖什么。马关县的340亩,受让价格27.2万元,平均每亩800元。在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4680元;在师宗县的基地106.5亩,每亩1000元一次付清;另管护费每亩每年808年共640元分年付,在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5380元。

ZS公司的基地主要是江城县的8311亩,受让价格50万元,平均每亩60元(30年)。在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9900元(其中转让费8118元,管护费1782元)。

以上几家公司不管什么价格是付了钱的,不管什么手段是取得了林权证的。下面就是不给钱的了,也没有取得自己的林权证,先卖,然后用投资者的钱按协议好的价格办林权证。JZ公司在昌宁县和隆阳区合同协议的价格按不同的树种略有不同,都是每亩1000元左右,在北京、江苏、石家庄、武汉、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48805680元。

HYSM模仿JZ公司的手法,在沧源县与林业局签订合同转让群众的集体林,每亩1000元,但至今没付分文也没有林权证。在西安、成都、昆明等地面向社会群众出售每亩5680元。

综合以上情况,这些公司获得林权或者只获得合同上的抽象林权的实际价格或只是没付钱的协议价格一般每亩几十元到一千元(一千元的还都没到位),最少的是30元。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就是所有的经营成本了,包括管护费用,公司不会再追加任何投资了。而在城市面向分散投资者转卖一般是3880元到5680元,高的到9900元,最高的42000元。最大价差是160元买的42000元卖。这是正常的经营成本和正当的利润吗?如果所卖的林木的真实价值真有在城里卖得那么多(当然要加上一定的营销成本),那不是严重侵害了原来林农的利益或是国家的利益?如果林木的真实价值就是公司买来的价格,那又怎么可能承担的了公司向投资者承诺的收益?也就是实际价值1000元,公司卖5000元,承诺5年后产出10000元,那1000元又怎么可能增值到10000元?实际上公司是在两头吃,社会投资者和原林权所有者两头都存在利益损害和风险,具体情况不同,损害和风险的大小和比重不同,只有公司玩弄游戏一样牟取暴利。说到这,可能一些公司恨不得掐死我了。

我也很想找出一家规范运作的公司,真正有意发展林业,即使是单纯的资本运作,也不是不可以探索,可惜没有(只限于讨论云南,我只对自己调查过的有发言权)!

托管造林为什么一时能得逞的原因之五:社会不正常的浮躁心态,以及存在大量的没有投资渠道的社会闲散资金。我觉得这是托管造林能够大行其道的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这我不想多说了,大家都是社会的人、现实的人,每个人都有发财心理。但也不能没有正常思维,只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事。不是没有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发横财”,那要掌握资源、技术,或是权力,再就是偷盗抢劫。找上门来的,传销似的动员你发财的,一般不会是真的。最简单的头脑也应该问一问,他为什么不自己发财,而把机会给你?每当我装傻问到一些公司,“这么好的项目,政策又支持,不会贷不到款吧?何必这么费劲的卖呢?”对方往往无言以对。

至于存在大量闲散资金的经济基础的原因,我只是觉得肯定是个深刻的原因,但自己感觉理论功底不够,说不了更清楚。打住。

明天有时间的话,还想甄别一下托管造林公司宣传时的几个常用说法,还有想提醒投资者需要识别的几个问题。

一些公司宣传的木材供需情况完全是信口胡说。好几个公司的宣传材料上都说,“中国森林匮乏,建国初期有112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人口膨胀、毁林造田消耗了100亿立方米,剩余12亿立方米仅够维持6年,目前中国已无林可采”等等。那些业务员也都背得很熟,说得和真的一样。实际情况雷的讲话全有了,我也不用翻资料查了再写了。仅云南省森林蓄积量15.5亿,每年净生长量5000多万,净消耗量4100多万,净增量1000多万立方米。全国自90年代以后,就一直是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这些都有公开数据可查。目前最新的数据全国的总蓄积量是136亿立方米。当然包括很多要保护的,不能采伐的。每年总消耗不到4个亿,包括占大头的农民自用和烧柴。每年净生长量5个亿左右,尽管总的来说木材是短缺的,但大帐是算得过来的。托管造林公司的胡说应该甄别。2005118日上午10,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公布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介绍中国森林资源状况和中国加快林业建设的措施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    [雷加富] 近几年来,我国木材总供给和总需求可以说是基本平衡。从2002年来看,总的供给量是1.87亿立方米,当年的总消耗量是1.83亿立方米。2003年是我们木材市场最旺的一年,也是历史上对木材需求最多的一年,增长幅度比较大,总的供给量是2.24亿立方米,总需求量是2.28亿立方米,可以说是基本平衡。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总供给当中包括进口原木大约2500万立方米左右。近几年来,我国进口都是20003000万立方米,我们的自给率可以达到85%以上的水平。对未来我国木材市场的总需求和总供给,我们还是比较乐观的。因为有这样几个数据,一是我们现在每年消耗资源3.65亿立方米,但是我们的林木蓄积生长量每年大约都在4.97亿立方米以上,有的年份要超过5亿立方米以上。每年森林净增长大约1.78亿立方米,消耗量只有生长量的70%左右。二是在我们现有的用材林当中,到2010年,我们有近30亿立方米的近熟林的蓄积将进入成熟林,也就意味着可以进行采伐,可供利用。对未来我国木材市场的总需求和总供给,我们还是比较乐观的。因为有这样几个数据,一是我们现在每年消耗资源3.65亿立方米,但是我们的林木蓄积生长量每年大约都在4.97亿立方米以上,有的年份要超过5亿立方米以上。每年森林净增长大约1.78亿立方米,消耗量只有生长量的70%左右。二是在我们现有的用材林当中,到2010年,我们有近30亿立方米的近熟林的蓄积将进入成熟林,也就意味着可以进行采伐,可供利用。实际上我们刚才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可以再具体说一下。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我们会基本上满足国内的木材市场需求,其理由就是,第一,我们的后备资源还是很丰富的,我们现有的67.85%的中幼林,还有近熟林,到2010年,我们有近30亿立方米的蓄积进入到成熟林,是允许采伐利用的,森林是再生资源。第二,我们现在可以作为采伐利用的资源还有15亿立方米,然后我们陆续进入的近熟林就可以接上,远远大于每年的消耗量,而且我们每年还有1.78亿立方米的增长量。我还要说一句,我们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而且是持续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1/17 16:21:26

省林业厅负责人就合作(托管)造林问题答记者问
       前一段时间,一些造林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发展杨树速生丰产林能快速致富,并进行托管(合作)造林,引起社会关注。有些公司利用群众想通过项目投资,获得更多效益的心里,不遵循林木自身的生长规律,大势宣传投资造林高效益,高回报,吸引群众投资托管造林。一些公司以虚假宣传为手段,以高回报为诱饵,蛊惑群众。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加准确地了解有关林业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近日就投资者比较关心的涉及林业方面的九个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政府态度一:欢迎投资林业,但行为必须合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支持并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干部职工等,都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鼓励依法规范林权转让。”作为全省林业主管部门,我们欢迎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开发林业,支持林业建设,尤其是参与非公有制林业建设。但市场经济一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林业,应当符合社会融资、广告宣传和林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经营活动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我们反对搞虚假不实的宣传,反对以种植速生杨能快速致富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更反对不依照法律法规转让林权的行为。就前一阶段的情况来看,投资速生杨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及一部分致富门路较少,存在侥幸心里的人。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投资者,不要轻信某些不实的广告宣传和各种炒作,要多了解发展杨树速生丰产林的有关知识和林业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减少投资风险,获得真实经济回报。
政府态度二:造林公司有三种类型,投机专营型要警惕
据林业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各类造林公司共有27家,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锦州、鞍山、铁岭、辽阳5个市15个县(市、区)。从2001年至今在我省共涉及造林及托管造林10多万亩,有的造林公司是属于自管自营的,未转让给个人,大部分造林公司实行托管或部分托管造林。就林业部门掌握的情况看,我省造林公司涉林经营情况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对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做出一定贡献的,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一种在运行过程中不够规范,存在缺陷,应予以完善和引导;一种是以投机钻营、弄虚作假、骗取钱财为目的的,应予以警惕并严厉打击。
政府态度三:托管造林是一种新模式,但必须规范经营
所谓托管造林就是公司承包、收购某地已有林地或新造林地,再将林地以单位面积出售给投资者,同时林木权属也直接合法流转投资者,投资者再委托造林公司进行管护经营,达到一定年限后,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利益分配。托管造林是引进的一种新的林业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尝试。但是托管造林模式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尤其是托管和流转这两个重要环节要规范经营,规避风险。托管造林实际是一种期货,需要有监督机制和保障体系,目前由于我们的法律政策滞后,管理跟不上,很可能让某些人钻空子。托管造林公司必须充分考虑到投资者和公司的共同利益,做到合作双赢,互利互惠,不能不顾投资者的利益,只顾自己的利益,更不能以欺骗的手段,变相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专家视点一:速生杨的经营成本远低于某些虚假宣传的那样
从近几年我省发展杨树速生丰产林的一般情况来看,在一个经营周期内(按10年一个经营周期计算),我省发展杨树速生林平均亩经营成本在1400元左右(包括造林直接投资、经营管护费、林地承租和不可预见费等)特殊情况除外。远低于一些公司在合同中签订的一亩地成本3000-4000元。实践表明,每亩地栽植速生杨大径材为30株左右,需要10年-15年的时间,而不是有些公司所说的55株、66株,需要8年时间。有些公司就是将每亩地栽植速生杨的株数按照培养中、小径材的株数去套,每株的产量按照大径材的产量去算,还将蓄积量和出材量混为一谈,计算出8-10年一亩速生杨可净收入1.5万-3万,这在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中是很难实现的。从我省情况看,一亩速生杨在一个经营周期内利润一般在1500-3000元左右。如果经营不善和遇有较大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危害等,经济效益要低一些或没有效益。
专家视点二:投资速生杨有多种风险,而非零风险
营造和投资速生丰产林是具有一定收益的,但也是有风险的,主要来自于自然灾害和经营管理水平。前几年连续的旱灾,使我省中西部的杨树、刺槐成林大面积的枯死。所以,一些公司宣传零风险这本身就不符合实际。另外,立地条件好坏、品种的选择,经营管护水平及若干年后的市场价格、合同到期后公司兑现合同条款的能力,都是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一些公司宣传林业保险,虽然是保了一部分险,但所保的是灾害险,并不保证预期全部经济收益。
 法规释疑一:林权证只是权属证明,而非获利的保险
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林木采伐、征占林地、以林抵押、林权纠纷调处、森林资源转让等都需要依据林权证进行办理。林权证就像房证一样,只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能证明房子值多少钱。有些公司就是抓住了群众不了解林权证作用这个事实,将购买幼林所获得的林权证作为投资者获得的保险之一。
要特别提醒林业投资者:第一,办理林权证必须由林木所有者本人到林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第二,林权证的样式是全国统一的;第三,林权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在林权证上应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印章或专用章,加盖其它印章的林权证是无效的;第四,在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登记,不发林权证;第五,林权管理和林权证的发放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法规释疑二:有了林权证也不可以随意采伐林木
采伐林木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取得采伐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从事采伐活动。这是由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需要决定的。森林资源除具有经济效益外,还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国家、我们省属于少林国家和少林省份,生态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从全国、全省生态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现有森林资源采伐必须严加控制,依法合理采伐利用。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林业正在实行分类经营改革,其中在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利用管理方面,正在采取趋向更加灵活便捷的政策,以有利于森林、林木财产处置权的落实,充分调动起社会各行业、各种社会主体投资林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法规释疑三:森林资源转让要依法进行
目前,关于林权流转的规则还不够健全,主要是林权流转程序不够明了,大多数未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可以说,在这方面立法滞后于实践。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林权流转的基本要求还是清楚的。根据《森林法》的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林和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对林地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其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林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的,其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它方式流转。但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流转,都必须依法签订好合同协议。林地、林木权属转让后,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机关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但有些公司并没有完全按规定执行。
投资建议:投资者要增强投资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建议托管造林投资者不要只看一些公司的宣传,要多了解杨树速生丰产林的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增强投资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1/17 19:55:49

您好,在我们“在线咨询”的平台问题搜索里,搜索一下“托管造林”或者“杨树”,就会了解事情的真相。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1/17 22:24:02

揭开“馅饼”砸人全过程

                                 2006年09月27日 15:45:11    来源:北京晚报

          “大型实体企业月薪3000至8000元年龄35至65岁离退休不限”——招聘“馅饼”砸人秘笈 
             经过一周左右的入职培训,到北京某林业有限公司应聘的老邓觉得自己被忽悠了。 
          而在这家公司做了几个月“招聘”工作的纪磊和胡佳,则觉得自己的工作就是在忽悠别人。
                            招数1 发“纳贤帖” 复转军人教师优先
                            单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公司
                            公司现状:上市在即
                            月薪:3000至8000元
                            岗位:经理、顾问、洽谈师等
                            年龄:35至65岁
                            条件:复转军人、教师、女士优先,离退休人员也可
                            联系方式:137××××××××
                            看了这则广告,老邓动了心。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不接着都对不起自己这身“武功”。 
                            
              老邓先是翻出一件质量上乘的夹克衫,再精心梳理一下自己有点花白的头发,往镜子前一站,还真有些顾问的气质。踌躇满志的老邓决定赴聘。

                            
              线人解密:老师、复转军人的生活环境单纯,社会经验反而不丰富,更容易接受公司的“理念”;另外这些人口碑好、声誉好,跟别人推广项目也更加可信。更重要的是年纪大的人一般都有积蓄,复转军人还有复转金。

                            招数2 单个洗脑 盯人服务防止串连 
                            
               老邓今年63岁,是一名复转军人,退休前曾担任工厂厂长等职务。老邓拨通了广告上登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在老邓说明求职意图之后,对方立刻要求老邓到公司来面试。

                            
              9点多钟,老邓来到了这家林业公司——位于日坛路的一座5A级写字楼。专门赶到楼下来接他的是一位30多岁的女主管;也是后来老邓参加培训的全程辅导老师。

                            
            走廊里挂着各种林业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图片,办公室内外坐满了人,虽然略显杂乱,但忙碌的气氛显示着公司的兴旺。在接待室里,老邓坦言他很欣赏公司的架构和前景,愿意投身其中发挥余热。于是,女主管拿出一张简历表让老邓填写。表格还没填完,主管就请来了人事经理对他进行“面试”,看了简历,人事经理对老邓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

                            
             半小时后,尽管人事经理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录用,但他当即告诉了老邓第二天参加培训的地点,还手画了一张到培训地点的路线图。

                            
        线人解密:你来了,亲自下去接你,你觉得特别热情是吧?其实是怕你跟其他“新员工”接触,听到公司的负面信息,这叫预防“交叉感染”;另外还得防止其他部门“抢人”,这辅导老师以后就一直跟着你了。

         通常公司每个月有两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招聘,用内部术语来说叫“滚两个大球”,中间还会穿插着“滚几个小球”。 
         招数3 点中笑穴 人一笑就会放松警惕 
         翌日早9点,在国际通讯中心的一个大会议室里,老邓正式开始接受入职培训。 
                            
          “差不多有500人”,走廊里都站满了。主管说来听课的人有公司老员工、分公司高管、应聘者,甚至还有同行挖情报或应聘人才的“特工”。

                            
           这家林业公司分东西两个大区,分别位于北京两个高档写字楼聚集地,老邓应聘的就是公司的东区。为了相互竞争,双方有时会互派“间谍”伪装成应聘人员去打探对方的营销手段。

                            
        也许是基于上述原因,培训会场“戒备森严”。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了把守的保安,没有出入证或者没有工作人员接待一律不得进入,会场更是只能进不能出。

                第一课是公司介绍。组训部的于部长首先介绍了公司可应聘的岗位以及各岗位的职责和待遇。老师们幽默的谈吐引来了阵阵笑声,边听边记笔记的老邓认真总结了课程要点:从事林业、尤其合作造林的重要意义;公司在合作造林行业中的排头兵地位;此时投身公司是一个聪明的决策。

        主管陪着老邓听完了整个课程,下课之后,还和老邓一起在楼下的小摊上AA制解决了午餐。 
                            
            线人解密:第一节课的时候每场培训有300多人,一天是四场,一个月两次。算下来一个大区每月培训的人数至少在2400人以上。

                            
        公司的课程都是精心安排的。讲课时老师会穿插很多有笑料的小故事,人笑一次就会放松一次警惕,很容易就接受你讲的东西了。课间休息时大声放音乐还有“猫和老鼠”什么的,也是同一个目的。

         下了课不会马上就让你离开,主管会去跟你聊天,谈谈感受,这叫“接训”。打完针之后需要“揉一揉”,马上“放羊”效果就差了。

           招数4 诱敌深入 推销在讲课中不知不觉进行了 
           三天时间里,经过人事部长、培训部长、市场总监、高级顾问的培训,老邓“眼界大开”。 
           人事部长介绍,所有公司员工,除文员每月工资加奖金共2000元以外,一般白领月工资都在4000元以上,月薪(含奖金)万元以上的比比皆是,年薪百万的员工在公司亦大有人在。授课老师还不时点出这些享受巨额高薪的员工到台上现身说法。 

                            
          辅导老师也常常指导老邓:他们(高薪员工)差不多都是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有的购买公司的营林地林木达百亩以上,就是辅导老师自己也买了20多亩。“如果你自己都不投资,怎么向客户证明投资的优越性呢?” 

        老邓一面为人事部长所介绍的高薪而诱惑,一面又为自己无法投资而惶惑。此时,投资的念头开始在老邓心里闪现。 
                            
          线人解密:“成功例证”是安排好的没错,不过这些人的高收入一般都是真的,有的实际收入可能比说出来的还高,故意说低点是怕吓着这些人。前面这些课就是说项目的好:朝阳产业、高收益、零风险……销售工作在讲课中不知不觉就进行了。

          招数5 “话术”攻心 精心推敲字字有玄机 
         次日上午,公司在朝阳剧场举行表彰大会。七八个项目都是表彰公司上个月营销业绩甚佳的员工,百余名月薪过万的员工戴着大红花,挂着红绶带上台受奖,写着大红数字的示意支票炫人眼目。当公司的营销状元组第一名上台受奖时,老邓心中一震:月薪73000元,这可是一个县处级公务员三年半工资的总和啊!

          记者曾以应聘的名义接触过该公司的两位“经理”,两人在谈话中都颇为骄傲的强调一个细节:这座5A级写字楼三楼“整个一层全都被公司租下了”。这个细节绝非巧合,而是出自公司的“统一话术”。

                            
           胡佳一进入公司,就拿到了一本如何“谈客户”的小册子。公司还常常把老员工集中起来进行“业务大练兵”,大家聚在一起切磋“话术”,“分享谈客户的经验”。

              线人解密:公司的“话术”里有很多文字游戏,比如严禁说“找客户”而要说“谈客户”,给人的感觉是在坐等客户上门。 
          培训时,每个老师讲课之前都会有一段介绍词叫“T-up”。其中一个老师的“T-up”里说,他曾因“政绩突出,多次在钓鱼台接受领导人的接见。” 

              按照一般思路,大家肯定觉得在钓鱼台那就是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其实,这个“T-up”就偏偏没说是“国家”领导人。这个领导人是谁呢?就是公司老总。公司到钓鱼台开年会,大家打个招呼,就是所谓的领导人接见了,还真是经常接见他。

           招数6 封住丹田 没有投资难以应聘 
           已经是第六天了,开完早会,主管把老邓带到了工作区,继续鼓动他投资。这时,人事经理也来到老邓身边,具体帮他计算如何投资和投资后的实际效益。

           见老邓的反应不够热烈,经理吩咐主管带他参观工作区。这里的一个工作区就是一个“大部”,上百名员工挤在一个不足百平方米、摆满了简易办公桌的筒子间里办公。整个工作区看不到一台电脑,也找不到一张多余的坐椅。部门之间的过道里坐满了人,主管告诉老邓,这些都是签约以后等着交钱的客户。

         看完办公现场,老邓有些失望。一直靠电脑写东西的他在受训期间不得不手写了七千字的材料。几天来,他每天六点半起床,八点半赶到公司,中午不能休息,下午五点左右才“下班”,写好材料没有地方打印,只好深夜手抄。

            线人解密:培训的时候,公司周六周日也不会放假。一旦放假,准员工就会和家里人多接触,如果说出了投资的想法,很可能遭到反对。

           培训期间“打预防针”就成了公司的一个办法。老师会跟你说,现在培训还没完成,你回去不要跟家里人提投资的事,因为你还没学成呢。要等培训结束,你的技巧娴熟之后再说,给他们一个惊喜。

           深感疲惫的老邓不得不问主管,能否改善工作条件?主管的回答是“要做出业绩才行”。如何做出业绩?老邓开始想主意了,如果自己有百万投资,骄人业绩立刻就能成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可是孩子们等房子住,怎么能把房子退了呢?“财路不通,才路不通”啊。

            尽管没有人明确地说,不投资就不能应聘,无奈的老邓还是决定放弃这个自己“心向往之”的公司。他将手写的材料交给主管,辞掉了下午的考试。

           招数7 探囊取物 考试意在打探想法 
          老邓没有参加的这场闭卷笔试,填空加问答的形式和普通考试没有差别,内容则围绕公司的项目进行;包括各种林业知识和培训之后对林业项目的想法等。然而,这份看似平淡的考卷却也暗藏玄机。

            线人解密:其实这个考试就是过场,但是公司也不会把卷子浪费了。重点在后面的问答题,比如有一道题问如果你是客户,你对投资项目还有什么疑虑?因为是考试,你肯定就把自己的担心写出来了。

          等卷子收上去,你的主管、经理一看,哦,他还有这样的想法。然后就可以有针对性地继续跟你谈,这样谈能谈不拢吗? 
           那么,最终留下的员工待遇如何呢?在公司里,从经理、主管到普通员工基本上都无底薪,工资全靠“业绩”。每售出一亩林地,主管可提成100元,经理提成200元左右,部长则可提成300元以上。同时,记者采访到的所有员工和他们所知的同事均未与公司签署任何正式劳动合同。

         老邓暗自庆幸,自己在被“馅饼”砸中的瞬间成功闪身,若是真把百万买房钱投了那几亩看不见摸不着的山林,万一血本无归不说,那久经沙场的智商还真就被侮辱了。

          补记 推销披上“招聘外衣” 
            老邓还给记者讲述了另外一次应聘经历,与此如出一辙,只不过推销的商品换成了“中医保健品”。 
             而一家经营“奶牛银行”乳业项目的公司也采用了同样的操作手法,把招聘当成了主要销售手段。据这家乳业投资公司员工透露,他们的老板正是从那家林业公司离职的一个“部长”。(完)(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