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2/29 17:12:59
首先法律服务所不具有出具见证书的权利,依照有关规定只有律师事务所才可以出具见证书。其次见证书的效力不同于公证书,并不具有当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员签署的文书称为“公证书”,而律师签署的只能称为“律师见证书”,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文件的法律效力高低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证书是国家法律承认的法定文书,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对于某些特定的债权文书)以及《担保法》所规定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律师见证书只是一般的证明文书,与普通文书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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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12/29 17:44:37
“持在镇法律司务所办理的见证书到县林业局登记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要取得合法的林地使用权,必需要有2/3以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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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2/30 9:15:44
关键看“程序”,如果“程序”违法,《合同》就是无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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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6/12/30 15:24:17
您好,以上三位专家说得没错,建议您再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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