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2/14 6:48:07
关于“出口退税”,请您登陆: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4%C6%C4%CF%CA%A1+%D6%BD%BD%AC%C1%D6&sr=&z=&cl=3&f=8&wd=%B3%F6%BF%DA%CD%CB%CB%B0%B5%C4%D4%AD%D4%F2%BA%CD%B3%CC%D0%F2&ct=0
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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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2/14 6:52:45
详情请您查阅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对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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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2/14 8:59:55
2006年胶合板退税调整政策 出口退税率今起调整多管齐下降低贸易顺差 对2006年9月14日(含14日)之前已经签订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含14日)之前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可以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但是出口企业必须在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率调整目录
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石蜡,沥青,硅,砷,石料材,有色金属及废料等金属陶瓷;25种农药及中间体,部分成品革,铅酸蓄电池,氧化汞电池等;细山羊毛、木炭、枕木、软木制品、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取消
142个税号的钢材由11%降至8%
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分别由13%降至8%和11%
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由13%降至5%、8%和11%
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由13%降至11%
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由17%降至13%
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由13%提高至17%
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由5%或11%提高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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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12/14 13:20:19
这个,还是还是问税务、财政部门的好,他们的说法更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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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6/12/14 20:17:33
您好,关于退税,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他们可以根据您从事的行业查到您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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