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搞清楚,林权证上有四项权利: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林地所有权,按法律规定,肯定不是你的,它只能是集体或国有的。
林地使用权这一块,可以这样理解:林权证上不直接赋予你,而是通过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已公证)而取得。
而遗下的就是林木的二权了,按现行政策规定,是谁造谁有。
因此,(从理论上)可以说,将四权都可单独分离。
至于你的这块林地,可通过发放三本或四本林权证来解决这个问题。这里的一个关键点,是你的经过公证的合同上的林地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