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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兰秋儿     提问时间: 2006/12/4 21:07:56
邮箱:dcl0202@163.com
问题:
 
我是石家庄人,最近有一个叫世纪森工科贸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向我宣传林业托管的好处,并试图说服我购买该公司的林权,每亩价格为5500多元,树木品种为欧美杨107、108,平均每年胸径增长3.5-5cm,7年后至少在28cm以上,种植地点选在河北省定州、新乐、肃宁等地,预期收益翻一番,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有科学根据?他们的经营是否合法?我应该注意什么?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给投资者提供保障?谢谢!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12/4 21:50:24

最近“林权”炒得有点热

海峡导报 2006-12-1 15:34:51

    国内木材价格的洛阳纸贵,也让木材的衍生投资产品——“林权”行情看涨,“林权”进入厦门市场的时间虽然不长,但记者调查发现,“林权”不仅在一级市场上销售得红红火火,在二级市场上的转让也已露出苗头。

【相继入厦】
半月内来了三个主体


    厦门有“林权”的概念是从南方林业进入厦门时开始的,它以已有15年树龄的成林杉木作为交易物,向投资者出售18年的杉木所有权,在售出期间,投资者可以选择中途转让,或者自己持有,期间可以委托南方林业公司代为管理,成材后还可以全权委托南方林业砍伐和销售。南方林业向投资者承诺的年回报率是不低于8%。

  除了中外合资的南方林业公司以外,厦门海湾绿洲林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兆林林业几乎是紧跟着南方林业的后脚也进入了厦门。和南方林业有所不同的是,海湾绿洲林业以有2年树龄的桉树作为交易物,出售的所有权周期是6年,由于种植基地在漳州,所以“回报率是按当前漳州的木材市场价格认定的”。而北京兆林林业目前在厦门主推的则是39个月林权周期和5年林权周期,其向投资者承诺的年回报率高达16%以上。

    在海湾绿洲林业的总工程师李江山看来,“林权”交易有似于房产买卖,“林权”即“产权”,“林权证”相当于“产权证”,“育林主体”等同于“地产开发商”。

【行情看涨】
林权交易市场异常活跃


    和房地产市场一样,林木虽然是可再生资源,但因为必须依附于不可再生的林地,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市场木材紧缺背景下的大幅提价,“林权”更被视为是一种“非常有前景的投资产品”。南方林业厦门公司总经理助理黄蓝表示,以近年来木材市场的走势估算,杉木每年涨价的幅度均在10%-20%左右。据了解,今年年初,杉木的市场价尚在700元/立方下徘徊,现在,市场价已经超过900元/立方。

    或许正是这种看涨的行情,“林权”进入厦门市场的时间虽然仅半月有余,但在厦门一级市场上的交易已经堪称活跃,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也已露出苗头。记者了解到,为了盘活资金,开始有厦门的投资者计划转让更早之前从漳州林农手中买过来的部分“林权”;而在永安林业市场,去年的“林权”成交量已达到30万亩。

【须得谨慎】
实打实核实每个环节

    一方面,投资“林权”回报可能丰厚,另一方面,由于“林权”在我国属于新兴事物,目前还很难有一个职能部门对“托管合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林权”时,还得多个心眼。

    据了解,投资林业的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灾害,立地条件、品种选择以及市场风险。林木生产效益的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市场需求和价格,受国内外市场影响较大,若干年后,其价格只能由当时的市场决定。

  同时,《林权证》并非“万能证书”,只是表明投资者对这些林地拥有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国家并不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另外,投资者一旦获得了《林权证》,他在林地上只可以造林,不能随便将林地改为他用,有林权证也不可以随意采伐林木。

    厦门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林权的投资者最好是实打实到当地林业部门核实情况,并到林地实地调查,特别要严格调查出售“林权”者的信誉,要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问题。在确定风险不大并且有保障的情况下,才可参与合同购买“林权”及“林权”流转。导报记者 谢嘉晟 陈林胜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12/4 21:52:59

"合作造林"还在玩火:行业阵痛缘于信任危机?

2006年12月04日 08:25: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个新兴行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其崛起的速度和其遭遇的危机同样快得令人惊讶。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看起来利国利民利投资者的行业最后成为吞噬老百姓钞票的漩涡?

    罗娄/绘

    “万里大造林”成为众矢之的

    《经济参考报》9月27日曾刊出报道《“森林银行”设置“绿色陷阱”》,对部分合作造林公司的经营宣传提出质疑,其时,也正是合作造林公司发展得如火如荼之时。然而仅仅过了一个月,形势就急转直下。

    据《巷报》报道,11月4日,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分公司与前去要求退款的投资者和采访记者发生激烈冲突,部分投资者受伤,多名记者遭到围殴,相机被扣押。而在此之前,公司与投资者召开的协调会上,就曾发生过混乱。

    此次冲突实际上是万里大造林公司同媒体和投资者之间矛盾不断积蓄后的总爆发。一个月以来,媒体对万里大造林公司进行了长期的跟踪报道,指出其在宣传和经营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并对其许诺的高额回报率提出质疑。11月1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的节目《警惕“托管造林”陷阱》,令舆论的质疑达到了高潮,一时间,万里大造林公司成了众矢之的。

    记者在万里大造林北京办事处在隆福广场办公地点看到,曾经客户爆满的会议室现在已是空空荡荡,办公室里仅有几名工作人员。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目前公司业务运转一切正常,只是部分人员职位有所调整,所以办公人员不多。但一名万里大造林的业务员私下告诉记者,北京办事处目前虽然比较平静,但已基本暂停了北京地区的大多数经营业务,曾经深入到各个小区的宣传和销售网点也已收回,办事处也只是留下部分人员留守。“不停咋办?现在电视都登了,谁还会信你的呢?”

    而在长春,万里大造林吉林省公司则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上。多个政府部门指出其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投资者则要求公司全额退还投资款,媒体也不断披露其在征地、林权证、回报率和销售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虚假内容。而11月4日的直接冲突,更使将该事件开始走向戏剧化的冲突。

    当然,处在漩涡中心的万里大造林公司并没有坐看事态发展。10月19日,万里大造林公司将吉林的两家媒体以“报道失实,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了法庭,10月28日,万里大造林董事长陈相贵更是“上书国务院”——向国务院信访办递交了资料。而且,在记者的采访中,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再三向记者表示,目前的媒体报道严重失实,公司正在筹划澄清事宜,计划在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专家座谈会。

    采访过程中,万里大造林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极力反映该公司经营未受影响的情况,但勿庸置疑的是,万里大造林已被推到悬崖边上。

    “合作造林”行业遭遇信任危机

    被目前形势所困扰的不仅是万里大造林董事长陈相贵,其他合作造林公司的老总们也不同程度的正在感受信任危机给这个新兴行业所带来的冲击。

    内蒙古亿霖木业长春分公司执行总经理姜兵在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后曾表示:媒体监督虽有利于造林行业发展,但实际上,亿霖木业等公司目前也受到了“万里大造林”事件的影响。

    记者打电话到北京亿霖木业公司,该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亿霖木业目前的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购买林地的投资者依然众多。当记者提到“万里大造林”一事时,对方拒绝对此发表看法。记者又询问亿霖木业的宣传中部分内容与大造林相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并未看过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宣传内容,但可以肯定,亿霖木业的宣传内容真实可靠。

    记者从亿霖木业的宣传单上看到,宣传单上依然印着每亩林地出材量27.5立方米、净收益1.5万的内容。而在最近的新闻报道中,不同的林业专家都表示,以目前的平均水平来看,种植一亩林地的出材量7年最好的也就是20立方米左右,毛利润一般在5000元左右。

    记者又联系了一名原亿霖木业业务员赵先生,他表示,亿霖木业目前也遇到了一些经营问题,由于舆论报道的影响,大家均对合作造林公司产生了怀疑,公司销售成绩一落千丈,大多数网点已经撤回。据他透露,不仅是亿霖木业,其他如惠森林业等公司,也基本上将散落在北京地区的销售网点撤回,以观望形势的进一步发展。

    除了销售成绩的影响,其他合作造林公司的经营和信誉也受到了一些质疑。有媒体报道,一名亿霖木业的主管透露,该公司在招揽客户的过程中,使用了借助虚假招聘等手段来吸引客户,并鼓励客户向自己的亲友推销。据专家介绍,该手段被怀疑同传销有相似之处。

    另据了解,唯一一家签约并经营由著名速生杨专家张绮纹教授培育的欧美杨107、108的林业公司——东朝旭林业发展有限公司,近日被内部员工爆出内幕。这家在北京著名高档写字楼东方广场办公的林业公司,其注册资金仅200万人民币,其经营实力同样遭到了舆论的质疑。此外,还有消息披露出部分公司在工商、税务、林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甚至还有公司占用基本耕地进行林地开发。

    行业阵痛症结缘于何处

    合作造林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其发展源于2003年6月25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即9号文件)出台,该文件提出,国家鼓励各种形势的社会主体从事林业开发,从而将原来严重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铁链松解。一时间,众多的造林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出来,并在今年年中达到高峰。

    9月份,仅在北京,就相继出现了20多家造林公司,而在内蒙、辽宁、吉林等省区,造林公司的宣传攻势更是铺天盖地。每个公司都声称要建立十几万亩、几十万亩、甚至几百万亩的林业基地,而万里大造林更是提出了1500万亩的宏伟计划。他们向投资者许诺,可以获得年收益率高达百分之六七十的回报,并且风险几近于零。这让人感到,这是个利国利民、并且同样利于投资者的“千秋工程”。

    但是,一个月后,这个行业就遭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众多媒体的跟踪报道,将这个行业迅猛发展中的诸多问题暴露了出来,公司信誉扫地,大量客户流失,新兴行业受到了巨大打击。

    为什么这个看起来利于各方面的工程,最后成为了过街老鼠了呢?有专家认为,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合作造林是个新兴行业,无论是林木生长,还是合作模式,众多国人对此还并不了解。由于目前的林业科技水平,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经验已经大不一样,所以当林业公司向投资者们展示他们的树木生长水平时,缺乏相关知识的普通投资者自然无法判断宣传内容中的真伪,从而给造林公司的虚假宣传留下了机会。而且,由于这样的合作模式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还不常见,与之相配的风险规避、监督、财务等措施都不完善。多数投资者将钱一交就万事大吉,却忽视了建立对公司的监督、查询等机制,导致公司在经营中出现“黑箱操作”的情况。

    其次,政府监督部门的缺失,也是导致该行业无序发展的重要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林主体的多元化是大势所趋,但这个市场一旦放开之后如何规范,相关的责任部门似乎并未准备好。其他部门认为是林业部门的事,而林业部门认为是市场的事情。例如,在国家鼓励林业发展的9号文出台后,并没有出台对造林市场起到规范作用的相关法规政策,这就为造林公司留下了人为操作的空间。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造林公司在其宣传过程中,都不约而同的将国家有关部门鼓励商业造林的文件或通知放在显眼处,以证明其经营同法规政策相符。国家林业局虽在11月2日就一些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时间上却显得较晚。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能在早期针对性地提供有关内容,普通消费者就可能能得到全面的信息。

    另外,合作造林中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如万里大造林公司声称要造林1500万亩,以每亩收款2000元计,该公司就可能涉及300亿的资金流动,这么大规模的资金流动,难道相关的金融部门不应该对此进行监督和调查吗?

    最后,我国的市场经济依然处在完善过程中,普通民众还缺乏风险概念,经营者缺乏自律意识。市场经济社会中,一条重要的原理就是风险同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零风险的事情不可能发生。民间总结为:天上掉馅饼,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但众多投资者却的确轻信了造林公司的宣传,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话。另外,经营者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做法也损害了整个行业。不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重点都放在了“将地卖出去”的销售和宣传业务,而忽略了造林、护林、分散风险等方面,即使主观上未有欺骗客户的意图,事实上却造成了虚假宣传、经营混乱的结果。

    目前,合作造林业的这场“地震”仍未完结,本报将继续关注其事态发展.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12/4 21:56:25

林权投资黑榜题名 湖北预警潜在风险

http://www.jrj.com  2006年12月02日 10:53 经济观察报
本报特约记者 项俊平 武汉报道

  在国家林权改革启动的大背景下,曾一度风行的“林权投资”再度火爆。正当这些以“林权投资、托管造林、高额回报”为诱惑而构建的“绿色银行”,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一掷亿金时
,湖北省政府11月20日发出“预警”通知,明确指出托管造林,投资风险大.
一旦对托管造林的投资方式缺乏监管,造林公司卷款潜逃,投资者血本无归。

  湖北省要求各地尽快对这种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的投资方式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对不支持、不配合、不服从监管的造林公司,坚决依法查处。

  凑巧的是,3天之后,国家公安部召开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披露了6类经济犯罪新手法,其中,林权托管黑榜题名。

  湖北数亿资金投入托管造林

  早在200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正式出台之后,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进入市场合法交易。由此,国内掀起了一股托管造林的投资热潮。一些造林公司开展所谓“托管造林”,并宣称“这种投资活动符合中央政策,并可获得丰厚回报”。

  湖北省林业局人士介绍,“迄今为止,有6家公司在湖北开展林权投资、托管造林业务,其中有3家公司分别来自北京、辽宁和云南。”

  有关资料显示,6家公司目前共掌握林地资源约129.5万亩,其中湖北省32.5万亩,外省97万亩。省内主要分布在监利、当阳、枝江、钟祥、京山、沙洋、团风、安陆、新洲等地区,外省主要分布在云南、湖南、江西、辽宁、内蒙古、北京等地。树种主要有杨树、马尾松、云南松、华山松等。

  湖北省林业局调查发现,这6家公司的操作手法非常相似:首先将购买的林地在地形图上以打方格的形式分割为10亩一个单元,然后以每亩4800-5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社会零散投资者。并承诺:5至10年后,由公司收购木材,投资者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有的声称回报率为39%,有的承诺40%-50%,有的则高达200%。

  湖北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参与“林权投资、托管造林”的群众目前有近万人,投资额高达数亿元。

  骗术

  针对这种投资产品,日前,湖北省林业局、工商局、银监局、人行武汉分行、公安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在湖北省开展托管造林业务的6家公司进行调查,并向省政府督查室递交了《关于湖北省“林权投资”调查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这种所谓的‘林权投资’,不可能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

  调查发现,云南某公司与武汉一市民签订的合同约定:林地上生长的林木为华山松、云南松、旱冬瓜,树龄10年,每亩现在的投资价格为4880元,5年以后,林地林木平均胸径20厘米以上,每亩材积18立方米以上,并口头承诺那时木材平均价格每立方米800元以上。按此计算,每亩的总收入为14400元,减去4880元的投资,可获利9520元,年投资回报率39%。

  但真实的情况是,15年生的云南松,林木平均胸径最多10厘米,单位面积蓄积最多10立方米,换算成材积最多6立方米,这种木材目前市场价每立方米大约在450元左右,就算5年后价格上涨,投资者收入最多也很难超过4000元。而这还只是销售总收入,扣除税费和生产成本,投资者只剩下每亩不到3000元的收益。

  显然,造林公司利用合同条款设置了陷阱。此外,调查发现托管造林还涉嫌以传销方式营销。

  而最让人担忧的是,托管造林的资金运作很不规范。如有的公司对投资者只收取现金,不接受银行转账。开具的是收据,而不是税务发票。

  “只收现金,就会使相关部门对资金流向和使用难以有效监管,最后有可能发展为非法融资,甚至可能出现卷款潜逃的严重后果。”林业局人士介绍。

  事实上,按照我国现有法律,林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然而,对于“托管造林”这种模式,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部门认为,亟待找到监管办法,控制“托管造林”过程中产生的欺诈、非法集资等风险。

  10月11日,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派出干警与省林业局、银监局等有关工作人员一道,对全省范围内涉嫌“托管造林”业务的企业展开拉网整治。

  11月20日,湖北省政府明确指出,由于托管造林一般采取城市集资、异地造林的方式,投资者和林地林木“两头不见面”,加之投资回收周期长,全程缺乏有效监管,一旦造林公司卷款潜逃,投资者很可能血本无归。要求林业、工商、公安、金融等部门联动,尽快建立和健全监管规章、办法,弥补监管真空。要求林业部门严格执行森林资源资产流转、林权证发放、林木采伐等政策法规。同时借助国家启动林权制度改革的机遇,尽快建立省、市、县三级林权交易中心,完善林权交易平台和权威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

  湖北省预警通知发出的第三天,国家公安部召开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年来不断翻新的6类经济犯罪手法,骗取群众资金的托管造林黑榜题名。

  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托管造林”集资活动潜伏期长、手段不断翻新,给查处和打击带来一定难度。警方将收集相关证据,积极预防、依法打击。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2/5 7:55:49

您信吗?我告诉您,这里面“陷阱”多多,“猫腻”多多。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2/5 8:11:31

你只要在问题搜索栏输入“托管造林”进行问题搜索就知道了。

造林和管护成本也就1000元以内,每亩价格为5500多元也太心黑了,7年后你卖都卖不到这么高的价格。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6/12/5 19:58:51

您好,湖北省林业部门官员就托管造林一事给投资者的建议供您参考:

林业部门提醒“林权投资”存在风险

    针对武汉市场日益升温的“林权投资”,湖北省林业局绿化造林处表示,这种“林权投资”其实就是托管造林,投资风险极大,但是由于这些公司经营并未破坏林业资源,林业部门目前无法查处。
    据媒体报道,自去年开始,一些所谓的林权投资公司开始在武汉市推广“林权投资”业务,这些公司将林地分割为10亩一个单元,然后以每亩4800元至5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社会零散投资者,并承诺5年至10年后,由公司收购木材,投资者可以获得200%以上的丰厚回报。
    目前,武汉市大约有8家公司从事这种业务,并呈蔓延发展的趋势。经初步估算,武汉市参与这种“林权投资”的市民有近万人,涉及资金可能达数亿元
    湖北省林业局绿化造林处处长余致中说,所谓“造林公司”的高额回报承诺,水分之高令人惊叹,实质画饼充饥。他特别指出:林业投资尤其就应该注意以下风险:
    一是政策风险。如果投资者取得的林地属于基本农田,就根本无法取得林权证,这样林木流转、继承就没有了法律保障。
    二是市场价格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木材价格定位在一个线上或者持续往上涨,是不科学的。
    三是自然灾害风险。这是影响林木成活率的重要因素。一引起公司与保险公司签署保单,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人为盗伐等情况时,保险公司赔付的是公司的损失,而不是投资者个人的损失。
    此外,还应提防外省已出现的一些风险:“一女多嫁”,一块林子卖给许多人,办假证、私证来欺骗投资者;由于采取城市集资、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的方式,甚至是根本没有这块林地,就卖给城市居民,有的人买了林子却不知道林子在什么地方。
    余致中告诫说,由于矛盾潜伏期长,一旦林业公司“金蝉脱壳”,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但是由于这些公司经营并未破坏林业资源,林业部门目前无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