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全部问题
综合问题
政策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讨论区
林业专家
我要提问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
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选择搜索范围
问题内容
提问人姓名
我想自动访问该栏目
姓名:
石林政策
提问时间:
2006/11/3 11:26:45
邮箱:
问题:
张三于20年前落户H村汪家,通过协议形式取得了汪家承包的责任山中的部分林权,若干年后,张三又迁出了H村,杳无音信。目前,H村认为张三已迁走,那么张三名下的林木所有权应收归村集体所有。H村正在准备对外拍卖林木所有权。而汪家认为张三走后其林木所有权应归汪家所有。请问专家对此如何定性和处理?
谢谢!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11/3 12:10:30
张三签订的那份“协议”是跟谁签的(汪家还是村委会)?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11/3 14:11:58
如果协议是汪家与张三签定的,汪家承包的责任山中的张三经营部分林权仍然归汪家。
回复专家:
周贵龙
,回复时间:
2006/11/3 22:40:39
如果张三“承包的责任山中的部分林权”还在承包期内,这件事要慎重对待。按现行政策,这部份忍气吞声林权还是给张三为好。
如确定要拍卖,也要在相关的媒体上公告一段时间后,再做决定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