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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122     提问时间: 2006/10/29 12:40:11
邮箱:hxw_0124@126.COM
问题:
 
我有一万棵湿地松,由于当时不知道过早割油的违害,绝大部分树在10公分以上,16公分以下就给人家割了油,己经割了六年油,割面有五十公分以上,割面上缘离地不足二米,如今树木生长不良,是针叶枯黄,倒了近三分之一,是不是不能割油了,照这样计算,你们给我评估一下,至少损失了多少啊!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0/29 14:10:31

现在只好砍伐后重新造林了,损失惨重呀。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0/29 14:28:04

一般说来,如果严格按照《采脂技术规程》来做的话,对树木的生长是没有太大影响的。您这样做,实际上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再加上使自己的树木,我看损失无法估量!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0/29 14:41:26

建议您直接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联系咨询湖南省地方标准《湿地松采脂技术规程》(DB43/T070-92)相关事宜。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组织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以及实施的监督检查;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重大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做好协调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处设于局一办公楼507号房间,电话:555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