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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linlinlin     提问时间: 2006/10/19 13:58:23
邮箱:wbwb1953@yahoo
问题:
 
首先谢谢专家们对我提出的问题给予的回答,我浏览了你们平台讨论的一些我关心的问题,由此我再提出一些新的问题,请给予解答:
1、从2004年国家林业局对“合作托管造林”就有文件表示“不赞同,不支持”那为什么不禁止,让“名为造林,实为圈钱”的皮包公司欺骗百姓?

2、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最重要的是要研究采取什么办法,调动亿万群
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采取什么办法推动全社会办林业,......。在这方面,思想要更解
放一点,胆子要更大一点。只要有利于林业发展壮大,各种方法都可以试,可以用”。
  由此看“合作托管造林”也是其中的一种方法?是我昨天,在所提问题中谈到的“合作托管造林”是一种新型的营林方式,是为了林业发展壮大而产生的“新生事物”?

3、记得在1990年中国新生证劵市场刚刚出现,各大报纸评论铺天盖地,中国新生证劵市场频临面忙。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指出:“证劵、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

   最后小平同志的六个字“不争论,大胆试”务实态度,让处于争论漩涡中心的中国新生证劵
市场起死回生。

   我不敢说今天为林业发展壮大而采用的“合作托管造林”与十几年前的“中国新生证劵市场”有什么相同之处,但我不理解的是,从2003年到2006年全国上下已争论了3年,到现在还没争论
完。这样再争论下去只能影响林业的快速发展。对了就大胆试,错了立即纠正,违法了就坚决的禁止它。

4、我周围已有人在2004年就投资“合作托管造林”,并拿到了自己的“林权证”“保险单”,而且多次按“林权证”指定的四界到自己的林地“旅游”,看着自己的林木一天一天的长大。我不知是应该“后悔”没与他一同投资?还是应“幸甚”没与他一同参与?

5、我很想知道全中国有没有一个真正的林业公司采用“合作托管造林”,被国家林业局认可的?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10/19 14:01:47

被国家林业局认可的真正的林业公司采用“合作托管造林”,我们不清楚,请直接咨询国家林业局。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10/19 14:19:15

在我国,“托管造林”的确是个新生事物,因此,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后续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

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才是政府要努力做的事情,封杀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