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汉青这个记者在公报私仇!2004年12月省金融办和工商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已经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过定性,定性为"合理合法".邹记者在去年7月28日没有经过真正的实地调查就凭空臆想,发了一篇对福杨公司名誉造成损害的文章,省林业局已经在8月3日的楚天都市报上再次重申:"中介公司’空买空卖’的’活立木买卖’(即’托管造林’)属于变相集资,国家已经明令查禁.经调查,福杨公司买卖的是自己营造的速生林,不属于’托管造林’,符合国家政策".因此该记者受到了其所在报社以不实新闻进行报道的处分,所以怀恨在心,利用省林业局召开相关会议对于省外"异地造林,两头不见面,滚动融资,返利"等造林公司进行风险提示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机会恶意对福杨公司进行攻击,本人收集了所有报道该发布会的媒体报刊,只有楚天都市报的邹汉青大记者对福杨公司点名进行攻击.最令人不耻的是,这邹大记者为什么只登了7月28日的报道,却绝口不提8月3日林业局的回应呢?因为他知道:不知情的人是不可能有那份报纸的底子的,他就是要表明,他以前是对的,就是要说我们公司是骗子公司而已,居心叵测,何谈职业道德!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速生丰产林在湖北省只有以杨树为速生品种,其他的都生长缓慢,且年回报率在12.95%.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第1037号文件指出:速生丰产林建设的育林基金由林农,造林企业自提自用,取消维简费等不合理收费,并采取与公益类森林不同的采伐政策,地方主管部门必须对此作出相应的承诺. 还有,奉劝某些专家,不要对事实不了解的情况下妄下断言,你凭什么说公司是骗子,是违法,违法不违法也不由你说了算,是由法院所裁定,你不喜欢这样的经营方式却并不代表其他人不喜欢,请不要把自己的主观思想带进去,我早在去年都说过----这不是一个研究科学的学者所具备的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