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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滔滔     提问时间: 2006/3/31 11:09:15
问题:
 
您好!
我想要要一份福建省《关于开展林业保险工作试点的备忘录》,不知道有没有?

谢谢!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6/3/31 12:04:57

您好,具体内容请联系福建省林业厅。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 电话:0591-87856608 传真:0591-87846902。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3/31 14:54:49

福建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

2005年4月28日,在福建省常务副省长刘德章的见证下,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代表省林业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分别签订了银林协作备忘录和推进福建省林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备忘录。这是福建创新林业投融资体制,以林权证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将在八闽大地逐步推开,银林合作力度将逐步加大。
   
    2003年以来,福建省积极推进以均山到户为主要形式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林农所持林权证拥有对应的山地和林竹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目前,全省已完成90%以上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随着林权证的逐步发放到位和森林资源流转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为金融部门开展以林业产权担保为核心的各类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近年来,福建省相继在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的永安、尤溪、浦城、屏南、建瓯等县(市)开展林业融资试点。试点期间,全省利用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总额已超过7亿元,其中林农以林权证抵押贷款2亿多元,有效地解决了一些林农林业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
   
    针对试点中存在的贷款期限短而林业生产周期长、贷款规模小而林业生产资金缺口大、贷款手续较繁琐、贷款成本较高、林权证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业务开展还不普及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与福建省林业厅的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合作,建立协作联络长效机制,本着“大胆探索、逐步规范”的原则,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
   
    刘德章指出,开展银林合作是加快福建林业发展的又一大举措,是拓展银行业务的一次有益尝试,是破解农村融资难的一大创新,是推进农村生产保险业务的一次大胆突破,对促进福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建立银林合作的定期沟通联络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银林合作,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改进林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继续支持福建“三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