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全部问题
综合问题
政策问题
技术问题
市场问题
讨论区
林业专家
我要提问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
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选择搜索范围
问题内容
提问人姓名
我想自动访问该栏目
姓名:
马
提问时间:
2006/3/3 13:01:46
邮箱:
chengming_123@chinaren.com
问题:
2002年我们四人承包了村东高速公路取土塘并种了树,一切开支我们拿的。并每人交了五千的风险金并进行了公证,说树成材后和村委会二八分成。事后五个月村委会办了林权证说整个所有权归他。关键有两个林权证,所有权到底归谁。
请求解答,急切盼望,谢谢!
林权证与合同相比哪个更起作用
哪个管用
谢谢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3/3 13:50:06
林权由于登记制度上立法所采用的是登记许可主义,所以当林权发生登记错误的时候,首先应由登记机关承担纠正登记错误的责任,并对由于登记错误造成的他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林权证在登记错误被纠正的情况下,真正的权利人在向登记机关请求赔偿损失外,一条最重要的途径是向虚假的权利人要求返还,恢复原状。
林权证应该比合同管用,现在的关键在于有合同更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