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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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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马
提问时间:
2006/3/3 12:12:24
邮箱:
chengming_123@chinaren.com
问题:
2002年我们四人承包了村东高速公路取土塘并种了树,一切开支我们拿的。并每人交了五千的风险金并进行了公证,说树成材后和村委会二八分成。事后五个月村委会办了林权证说整个所有权归他。关键有两个林权证,所有权到底归谁。
请求解答,急切盼望,谢谢!
但是林权证在里面起到什麽作用呢,它有用吗
问题是村委会有,我也有!
谢谢!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3/3 13:47:26
林权由于登记制度上立法所采用的是登记许可主义,所以当林权发生登记错误的时候,首先应由登记机关承担纠正登记错误的责任,并对由于登记错误造成的他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林权证在登记错误被纠正的情况下,真正的权利人在向登记机关请求赔偿损失外,一条最重要的途径是向虚假的权利人要求返还,恢复原状。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3/3 15:35:16
没有合同或协议,您也可以找证人为您作证。建议您在当地找一律师,认他帮您搜集证据。然后向林业局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证据很重要,打官司实际上就是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