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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yaojiawen     提问时间: 2014/12/18 9: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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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好! 首先谢谢回答我上一个问题的专家们,你们的回复对我很有帮助。我自己也致电县林业局咨询了一些情况,依旧有一下疑问:1. 关于生态林补助归属问题(土地拥有者和承包者)。我咨询镇林业站,回复是归土地拥有者;咨询县林业站,回复为:承包人和土地拥有者协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归属;网上专家回复是按照‘广东省生态林相关规定’合同期内归承包人。(每个省可能有差别,我是湖南省的,请根据湖南省的相关规定给与回复) 2.我家承包的生态林,是自己种的杉树,县林业局说可以砍伐,但是要到杉树成熟年龄(规定为四十年)。我家一共才承包三十年,前几年生态林补助都没领到,要是三十年后也不能砍伐林木,那我家就亏大了,投入好几万元,还等了三十年,到头来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想问的是:a.合同到期了可以续约吗?b.杉树砍伐年龄的规定是不是40年?c.合同到期不续约,国家会有补偿吗?(毕竟两万棵杉树)谢谢各位专家。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4/12/18 16:54:53

湖南省自2001年作为"国家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试点省之一,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475万h㎡,国家和省财政投入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增加到7.13亿元。但《湖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分为经济补偿和管护费,经济补偿费用于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管护公益林的补偿,管护费用于县级林业部门统一护林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报、公益林保险、公益林宣传牌设立等。办法明确所有者或经营者(承包人)都可以享受补助,但没有明确具体是所有者享受还是经营者享受,所以县林业站回复为:承包人和土地拥有者协商,是合法的也是符合实际的;但现实中,各地为了减少麻烦,一般都直接补助给土地所有者(包括耕地直补费)。根据《湖南省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调整办法》规定:2000年以后新造的人工用材林主伐年龄为:速生丰产用材林杉木主伐年龄为16年、一般用材林杉木主伐年龄为21年。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4/12/18 17:23:25

我的想法是:以实际咨询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为主。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4/12/18 19:34:42

要看经营承包合同上双方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4/12/19 15:01:00

合同到期一定是可以续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