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老师:我爸爸在2006年在原书记手上承包一处原来村里的一块荒废茶山地(当时村书记以1000元承包并与村委会4位干部签字生成合同),并取得当时那块地的旧山林证,2007年新老村书记刚刚交接,原书记就把旧山林证给镇林业站负责人准备让其到村里来进行测量勾图发放新山林证,而负责人一直由于没有合适的时间下来,一直拖到2011年11月(现在国家政策已经改革),在镇林业站发放新山林证前,由于国家林业承包手续改革,需要现任书记任职书复印件、村书记身份证复印件及4家农户以上签字才给办理下发新山林证。而现在书记说要承包金额需要升值为由,不给签字并提供相关证件,而山上的树已经4年了,现在新山林证一直无法取得,而旧山林证又在镇林业站。请问专家,1、06年承包的土地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吗?2、国家有此政策变更吗?3、我们还需要哪些工作要补充的呢?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11-14 7:56:12 如果在承包期内,凭原承包合同和旧山林证即可办理新山林证。
请问吕老师:“如果在承包期内,凭原承包合同和旧山林证即可办理新山林证。”这个国家有此明文规定吗?还是参考哪些补充细则什么的。到时这些明文规章也可作为有力证据,谢谢你们百忙之中帮忙出主意。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 2011-11-16 15:02:31
1、必须村里同意,就是书记、村里签字盖章有效。
2、书记就是让你“多交钱”。因为,以前的:“山林执照”,重新发包。有异议了,所以重新核定,承包给谁都可以,只要你加钱,可以考虑的。实际上,就是不想“承包给你了!”。书记和村主任等等村里是有权利的。
3、现在你只能:“找人说和说和,协调为好!其他手段不行!找不出来好的结果,因为,就是你的新的“林权证”办不了。知道吗?”
4、06年承包的,土地现任书记有权要求升值(重新核算和办理手续)。
5、国家虽然没有明确此政策的变更说法,但是,你家必须重新办理“林权证”。
6、你们需要重新办理“林权证”。否则,原来的“山林执照”已经无效。
7、与你相似的事件。就是同样的事件。我经历过。一模一样。
步老师:我还有几个问题要向您咨询一下。首先,“山林执照”,重新发包。当时承包合同是一纸40年的,公司有要求重新发包的吗?第二,新林权证发放前一定要现任村书记签字吗?第三,也就是说新的林权证发放不下来的话,每位上任的书记都可以要求升值?并且以后林木砍伐时问题也不好办?第四,如果提出仲裁的话,原来的合同与山林执照都不一定是有力或者说是有效证据,对吗?第五,也就是说胳膊拧不过大腿,由村书记“说价”,这个值有没有一定的依据和标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