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3/13 21:53:55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少省区政府机构进行过的多次改革,都具有某种意义上的阶段性和过渡性特点,改革后政事不分、职责关系不顺、行政效率不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等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WTO,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越来越显得迫切。
有关人士指出,现有的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至少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在形成,市场秩序逐渐走向规范,但长期形成的部门管理体制以及由此带来的政府权力部门化倾向仍未得到解决。在政企关系方面,政府各职能部门直接管企业、办企业,过多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在政府管理的方式方面,仍习惯于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事务,不善于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在政府职能的运行方面,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重叠现象依然存在,既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又容易导致政府管理的无序化。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政府仍然包揽过多,社会中介组织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林业机构改革的意义也大体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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