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4/17 13:30:26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林业服务机构中介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2]费283号 伐区调查设计费: 1、采用全林分每木调查法调查林木蓄积量的,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8元收取。 2、采用标准带或标准地调查法调查林木蓄积量的,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6元收取。 3、采用其它方法调查林木蓄积量的,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4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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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4/17 15:25:11
林木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林木蓄积不能作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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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4/17 15:27:06
您好!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林业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3]398号)规定,木材检验费:每立方米第一道检验8元、第二道检验4元;伐区调查设计费:采用三种不同的方法调查林木蓄积量,根据不同调查方法按林木蓄积量每立方米分别收取4-8元。木材检验费和伐区调查设计费的收费标准为中准收费标准,可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执收单位与委托人在省定的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一、 关于违反法定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精神,目前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未纳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听证目录中,因此无需进行价格听证,也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三、 关于林业中介收费相关问题。由于我省木材交易市场放开,根据《福建省森林条例》的规定,木材检验和伐区调查设计工作,已由行政职能转为中介服务,收费性质也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中介收费。我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近日已到期,对此,我局将根据林业中介执收单位收费执行情况重新核定标准。另外,在原定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差旅费等所有费用,中介机构不得在收费标准外再向林农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如发现违规乱收费行为,建议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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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8/4/19 21:02:04
不可以.
设计费服务性收费,不是行政性收费.因此,谈不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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