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公益林的林木补偿标准各地不一致,请咨询当地林业局。
如:江西省2007年补偿标准平均由5元/亩提高到6.5元/亩,力争到2010年,全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10元。浙江省决定,从2007年起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每年8元提高到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