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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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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sunny
提问时间:
2007/12/22 15:39:54
邮箱:
cai_yb@21cn.com
问题:
谢谢各位专家的热心答复,"新版的林权证,有四项重要内容: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我作为投资者,租赁了山地发展林业,是否可以理解为除了"林地所有权"外,其他的三权应该属于我所有并写上我的名字?
回复专家:
周贵龙
,回复时间:
2007/12/22 16:09:47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至少有“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是你的。但“林地使用权”涉及到林地的流转问题。按说,你没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就成了空中楼阁。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7/12/22 22:37:48
是这样的。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7/12/23 9:07:48
完全正确.
回复专家:
夏芬
,回复时间:
2007/12/25 15:42:14
您好,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