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想提问一个关于安徽省今年年初发放林权证的山界认定问题,我家的山界和邻居家的山界之间连着的是一个池塘,两家的老山证都写的是山界“到池塘”,但没有明确池塘到底归谁,今年2月份换林权证时,邻居和村里签的新协议/合同,是把到池塘改成了“到池塘边”,就把池塘全部化为对方所有,当时家里人也不太懂就没管,现事情过去半年了,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划分一半池塘过来,当时村里勘察山界和签署协议时提出,如有异议可在15天内向上反映,现已过去半年,我们可否在争取这个权利,该如何去争取,请专家给予答复,万分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