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请教专家: 我是在部队服现役的,村里分了一块山给我,今年村里重新划分,经过测量后分给了(16亩),当时由于测量后填写林产证时家里多填报了面积,而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审批,发给了林产证.在审批通过后,父母将此林产承包给了别人进行砍伐(已经砍伐出当时测量的界限,但未超过林产证上核准的界限),现在村里得知此情况后,要求将我超出的面积收回,并且和承包者共同赔偿砍伐出测量面积以外的相应所得款.我想咨询一下: 1.我在部队服役期间,是否可以拥有该林产? 2.对于村里提出的赔偿要求,我是否有权拒绝? 3.林产证上已经核准但经村里测量后超出的面积我是否应该归还? 4.我是否有权拒绝林产证的重新核准? 盼望专家予以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