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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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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zqtpsxyb
提问时间:
2007/10/21 20:40:13
邮箱:
zqtpsxyb@163.com
问题:
各位专家您们好:首先感谢你们的回信,我上次所的提的争议地问题没说清楚,我说的争议地是两个村边界线没有具体平面图,两村都说是自己的,此地没有任何树木只有荒草的坡地.现在乡政府是否有权把此荒坡承包给个人,如果乡政府有权发包具体应走哪些程序.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7/10/21 22:07:25
对于有争议的林地,争议双方都不能单方面“动用”,乡政府也无权随意“动用”。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7/10/22 8:22:46
在林地争议解决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回复专家:
周贵龙
,回复时间:
2007/10/22 21:21:18
无权发包。
回复专家:
夏芬
,回复时间:
2007/10/23 18:31:32
您好,乡政府也无权发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