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林抚育采伐
1 适用范围
a) 对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形成的幼龄林,开始出现营养空间竞争时进行定株抚育伐;
b 对坡度小于25°、土层深厚、立地条件好,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下层木或植被受光困难的中龄林,采用生态疏伐;
c) 对密度大,竞争激烈,林木出现挤压现象,结构不符合防护要求的林带进行株间间伐。
2 技术要求
a) 定株抚育伐与调整树种结构相结合,根据防护林功能分1~2次进行,伐除过密幼树,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
b) 生态疏伐应先将彼此有密切联系的林木划分成若干植生组(树群),然后按有利于树冠形成梯度郁闭,主林层与次林层都能直接受光的要求在每组内将林木分为优良木、有益木和有害木,伐除有害木、保留优良木、有益木和适量的灌木与藤蔓,林分郁闭度保留在0.6以上,不能降低其生态效益;
c) 林带间伐后疏透度在0.4以上,并保持原林带的总体结构;
d) 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
e) 抚育的蓄积强度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