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10/10 18:01:41
林业站设计人员如果设计是保留阔叶树种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应该追究采伐单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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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10/10 18:57:50
如果对“针阔混交林”也设计为“皆伐”,必然会追究设计者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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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10/10 22:10:51
您好,如果是林业站设计人员设计上的失误,必然会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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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10/10 23:02:49
如果设计人员在这里面没有什么猫腻,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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