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10/6 21:17:48
要“罚”,理由要正当。
如果确实不是偷而是“检”的,也可以“罚”,因为,这个树梢本来就是林场的。你“检”回来就有“来源不正当”之嫌。
如不交,可以----因为护林员只在“乡规民约”的范围内对你进行处罚,他们不具备行政执法权。但,护林员可请森林公安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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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10/6 21:58:09
您能证明真的是捡的吗?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难能免除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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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10/8 18:11:15
罚是肯定的。如果要检应该事先通过林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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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10/9 0:35:50
您好,建议您跟护林员好好沟通,同时也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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