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8/17 22:37:13
请您登陆: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9fa44960946a90dd8cb10d3e.html
这里面有我本人刚刚整理过的一篇“政策问答”,注意点击查阅文章后面的“相关链接”。我想您看了以后自会找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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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8/17 22:39:08
关键要看承包时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程序不合法,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村民代表强烈反对,是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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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8/17 22:42:14
村集体的树林,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个不会改变。
关于承包问题,我上面谈到了:关键要看承包时的“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程序不合法,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村民代表强烈反对,是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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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8/18 16:54:39
首先要弄清楚林地的所有权,如果所有权属国有,林业局可以收回林地;如果所有权属集体,林业局无权以收回林地。
如果林业证是办理给村委会的,山林就归村委会,通过2/3以上村民同意后村委会有权承包给个人。只要通过2/3以上村民同意承包就合法,在承包合同期内,二十多年的变化也不影响合同的合法性。作为村集体山林,林业局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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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8/18 20:42:50
既是20年前就承包出去了,当以当时的全然合同为准,应按当时的《合同法》执行。
村委会不可将承包出去的土地(包括林地)随意收回。
政府也好、村委会也好,都无权随意变更!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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