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主要商品木材树种代号,要求木材产地按执行方法在木材上标以代号,以简化木
材识别程序,提高木材树种识别准确率。随着本标准的实施,同名异木、同木异名现象势必逐步减少,促
进木材名称的规范化。
本标准主要商品木材树种与GB/T 143.1-1995中第2章和第3章一致,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油
松"。
本标准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
本 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材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科教处、新疆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木材分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本要起草人:李常仁、陈俊、徐宏星、张华亭、周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要商品木材树种代号 GB/T 17663-1999
Code name of the main commercial timb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主要商品木材树种的代号。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主要商品原木和不同品种锯材。
2 主要商品木材树种代号
见表1
3 执行方法
3.1 原木
根据要求在每批或每火车皮原木的每种木材3-5根原木上用黑色笔划上木材树种代号。
3.2 锯材
根据 要 求 ,在每捆或每批木材显著位置系上或钉上包括木材树种代号的唆头。
13 合同没有要求标木材树种代号者,供货方可以不在木材上标木材树种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