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司与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达成合作造林协议,由我司负责提供造林技术服务,收取服务费,不参与经营管理,所有的投资生产经营管理由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负责。现今,由于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未经我司同意,多次借用与我司合作造林的名义夸大宣传,严重地影响了我司的声誉,而且我司正处于改革阶段,无法提供正常的技术服务。为此,经儋州市林业局同意,已于2006年3月16日终止合作关系。儋州万林木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与我司无关。
特此声明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