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质资源保存方法
1 原地保存 1.1 设立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区,应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地方建立的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 1.2 建立原地保存区,应包括保存区内构成森林群体的全部树种;每个森林树种群体要有3个以上的保存点,并在其周围设立保护带。单独的群体和零星的个体也应建立保存点。 1.3 优良林分,古树名木及优树等的原地保存,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 1.4 保存区的面积必须考虑到保存林木群体的生态和遗传稳定性。保存面积,针叶树种为100ha以上;阔叶树种为50ha以上;珍稀濒危树种为25ha以上。面积不足25ha应全部保存。保存区内含两个树种,面积要增大三分之一,包含三个以上树种,面积要增大三分之二〔见附录a(参考件)的表a2〕。 2 异地保存 2.1 有特殊需要的林木种质资源应进行异地保存。 2.2 异地保存必须根据气候带和生态区,选择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地点,并根据立地类型,小气候等条件,在每一树种地分布区内,合理布局各种类型地林木种质资源保存点。 2.3 异地保存需要的苗木应收集壮苗,有些珍稀濒危树种也可挖取野生苗,或收集种子、花粉、穗条、根、芽等进行繁殖或贮藏。 2.4 异地保存的主要形式有国家和地方建立的林木种质资源库,林木良种基地收集区(圃)、植物园、树木园及种子资源贮藏库等〔见附录a(参考件)的表a3〕。 2.5 保存对象 a.树种的种源群体。 b.部、省级复选评审出的各种林木的优良单株,优良品种。 c.经过遗传改良获得的抗性强的品质优良家系、无性系。 d.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的珍贵、稀有、濒危树种。 e.引种成功的树种。 2.6 保存数量 a.1个种源:不少于50个家系; b.1个家系:50株以上; c.1个无性系:10株以上; d.珍稀树种:每种不少于100株; e.濒危树种:每种不少于50株; f.引进树种:每种不少于100株; 3 离体保存 3.1 在原地、异地保存有一定困难或有特殊价值的林木种质资源,可进行离体保存。 3.2 保存方法: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贮藏库,在特定条件下保存其活力〔见附录b(参考件)〕。 3.3 保存数量(以1个保存号计) a.种子千粒重为100g以上的,保存数量不少于1000g;千粒重50~100g的,保存数量不少于500g;千粒重5~50g的,保存数量不少于250g;千粒重5g以下的,保存数量不少于50g。 b.穗条、根、芽等不少于50条。 c.花粉不少于50g。 3.4 保存的种子要按照种子区或生态区,在具有代表性的树上收集,或按照优良林分,优树测定等有关方面的要求采种。 3.5 保存的穗条、根、芽等繁殖材料,一般应在休眠期收集,要求健壮无病虫害。 3.6 花粉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林木,撒粉期较长的树种用套袋收集,一般树种摘下花序枝直接收集或室内水培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