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机关单位、学校、工矿企业院内和房屋周围人工栽植的树木需要采伐,不适用本条款。需要经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城市树木砍伐(移植)许可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2、《 XX 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满足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提交审批材料
1、树木砍伐
1)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①申请表; ②树木位置现状图; ③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④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⑤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⑥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2)属开门坡、道口的:
①申请表;②树木位置现状图; ③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④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3)属绿化调整的:
①申请表;②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③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4)其它:
①申请表;②树木位置现状图;③树木砍伐申请理由;④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2、树木移植
1)属建设工程项目的:
①申请表; ②树木位置现状图; ③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④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复印件; ⑤规划总平面图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复印件;⑥树木移植
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属开门坡、道口的:
①申请表;②树木位置现状图; ③市政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复印件; ④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属绿化调整的:
①申请表; ②绿化调整规划设计图复印件; ③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绿化恢复、补偿方案。
4)其它:
①申请表; ②树木位置现状图; ③树木移植申请理由;④树木移植方案(含相应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树木修剪
①申请表;②树木修剪理由;③树木修剪实施方案。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法定材料,办理人员出具接收材料凭证;
2、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 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场踏勘;
4、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
5、颁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