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调查
即为编制规划设计而进行的森林调查,亦称森林经理调查,此类调查根据林业部统一部署,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生产单位范围内进行,复查间隔期为10年。
任务与目的:是为林业生产基层单位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动态,分析检查经营活动效果,编制或修订森林经营方案或总体设计以及区划、规划等提供依据。
资源落实单位:二类调查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要落实到小班。
调查的主要项目:
(1) 确定设想总体内经营管理范围,进行林地区划,并确定林种;
(2) 查清林业用地中各类土地面积和权属关系;
(3) 查清森林蓄积量、散生木蓄积量和权属关系以及林木生长量、枯损量;
(4) 查清人工林面积、蓄积量和应抚育的面积、蓄积量;
(5) 调查经济林资源;
(6) 调查有利用价值的动物资源及有保护价值的珍稀动、植物资源和森林旅游资源;
(7) 根据森林经营需要进行木材消耗量、出材量、森林更新、森林病虫害、土壤、植被、林型、立地条件类型、森林资源可及度,以及社会、林业经济等项专业调查;
(8) 对各类宜林地、要调查地形、地势、土壤、植被等立地条件及类型、提出适宜造林的树种;
(9) 调查造林基地时,还要对已建苗圃地、母树林、种子园等进行专门调查。
调查方法:以数理统计为基础的各种抽样调查。
伐前调查设计方法
一般采用实测标准地(样地)、角规控制检尺等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