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首创林业行业在线咨询平台,专家实时在线答疑,林业知识汇聚,理论与实际的完美结合,铸就成功第一线!
 
 
 
 
 
 
 
 
 ★ 热门问题   ★ 精华问题   ★ 未回复问题        
 如果觉得该栏目对您有所帮助,请推荐给您的好友,我们将越做越好。网址:http://help.chinaforestry.com.cn/
 
 
姓名:刘金海     提问时间: 2007/4/17 13:29:20
邮箱:
问题:
 
专家您好,村行政区内的荒地村委会有权出租吗?当地的林业部门为什么说村委会无权出租啊,要与国土局签合同才能办理林权证啊!谢谢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4/17 16:11:00

详情请您察看:

http://www.baidu.com/s?wd=%BC%AF%CC%E5%CD%C1%B5%D8%B3%F6%D7%E2&cl=3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4/17 16:19:26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4/17 16:23:13

顺德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试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一直以来不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格局将被打破。记者从市规划国土局获悉,我市已被国土资源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列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市;同时,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附属的房产所有权允许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形式流转,但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
为了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的变化,我市尝试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制度,制定出台了《顺德市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将隐形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变成公开的有形的交易市场,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集约利用,防止集体土地资产流失,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及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规定,凡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已经依法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均可实行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并依照《办法》规定以转让(含作价入股和出资)、出租、抵押的形式流转。而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须先由原土地所有者提出申请,转为国有后再办理出让手续。
据市规划国土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市出台《顺德市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有利于盘活存量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减少耕地占用量;有利于防止集体土地流失,保证集体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乡土地流转管理职能落实到位,实现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管理。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4/17 17:10:01

如果作为非农业用地,必须经过国土部门批准。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4/17 20:32:22

是荒芜的耕地还是荒芜的荒山?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要搞清楚土地的所有权,村委会可能没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即使是退耕还林,也要一级一级地上报、审批!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4/17 20:33:05

是荒芜的耕地还是荒芜的荒山?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要搞清楚土地的所有权,村委会可能没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即使是退耕还林,也要一级一级地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