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行道树一般修剪要求有以下几点:
1、行道树修剪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最低标准为2.8米,郊区可适当提高。
2、行道树树干与树冠要保持适当比例,一般树冠高占全树的1/2—1/3。
3、树木修剪的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间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决定。在整形时,为使主枝间的生长势平衡且保持树冠均匀,应采用“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原则;如要调节侧枝的生长势,则采取“强主枝轻剪,弱主枝重剪”的原则。对衰老树木可采取重度修剪,以恢复其树势。
4、对成型乔木树种,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残枝、以及根部萌蘖枝等。除特殊需要,一般不宜作过度修剪。
5、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行道树的枝条与架空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含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视线路类别而异。一般情况下,1千伏以下的电力线路安全间距为1米,1—20千伏线路下为3米,30—110千伏高压线路下为4米,150—220千伏超高压线路下要求达5米。枝条与通讯明线间的安全距离为2米,与通讯电缆的安全距离为0.5米。
6、在交通路口30米范围内的树木不能遮挡信号灯。
7、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8、近建筑物一侧的行道树,为防止枝条扫瓦、堵门、堵窗,影响室内采光和安全,应随时过长枝条进行短截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