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7/4/3 17:44:07
您好,在伐区验收和测定采伐量时,采用围尺测量根径推算立木材积,其正误差太大(经实际测对比下误差率在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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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7/4/3 20:10:28
我觉得还是采用“通过地径的两个大小方向的直径求平均数算作地径”的做法比较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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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7/4/3 22:40:29
你的操作方法是对的。
至于 地径--胸径--一元立木材积,我认为没有必要那样去做;我倒是建议你采用当地的地径材积表,它的法律效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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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7/4/5 9:06:56
短径不足26cm,其长短径之差2cm以上或短径26cm以上,其长短径之差4cm以上的,以其长短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长短径之差小于上述规定的,均以短径进舍后为检尺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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