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5/7/26 11:38:52 
                     
                    谢谢您能满意!您说对了,我们都是好人。您能回到理智,我很高兴,千万不要乱来,否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相信党,总有说理的地方。
                     
                     | 
 
                      |   | 
                    
                     
                       |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5/7/26 11:44:44 
                     
                    找个律师作详细咨询后,听听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实在不成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联合有关村民共同签名(最好按上手印)后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如实反映情况,争取获得支持。有了权威媒体的支持,看谁还敢枉法、舞弊?看谁还敢公然欺压百姓?
                     
                     | 
 
                      |   | 
                    
                     
                       |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5/7/26 12:01:47 
                     
                    土家人 :你好! 
不用客气,为你解答问题 ,是我们应尽之职责。 
                     
                     | 
 
                      |   | 
                    
                     
                       |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5/7/26 12:05:18 
                     
                    还是请律师为你打这场官司,也许能按《补偿安置方案》为你争取到最终的补偿。
                     
                     | 
 
                      |   | 
                    
                     
                       |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5/7/26 12:46:19 
                     
                    “县里还讲了一个方案”是不妥的,这些方案都是牵强附会的,与征占用林地的有关规定相违背,他们这是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 
你应得的至少是“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每亩3000元”这一块,“安置补助费”属于争取范畴。 
“县里的实际操作是”,这是错的,没有任何依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