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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大青山
提问时间:
2006/10/9 16:28:12
邮箱:
keladan@126.com
问题:
专家同志您好;
我是一名林业站工作人员,想请问您一个问题,在我们辖区内有几所大学,校内有山林经常发生纵火案件,我们怀疑是在校学生所为,请问在法律上其校领导有没有该负的责任??如果校方置之不理,作为林业部门我们有没有可以对其校领导进行约束的权限或者具体法律条文????????
谢谢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10/9 16:31:30
学生纵火,学校当然难脱干系。如果学校置之不理,那您可以起诉啊,通过法律来解决。
回复专家:
张连翔
,回复时间:
2006/10/9 16:56:37
关于纵火罪,前面已经给您做过回复了。
回复专家:
吕玉奎
,回复时间:
2006/10/9 17:09:36
林业站无权处理,只有森林警察机关确认为具体的学生纵火后才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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