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砍伐公路路树的许可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二、提交材料:1、申请书;2、单位法人有效证件;3、公路改扩建批文。申请书内容包括: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安全保障措施,树木的种类和数量,砍伐时间,补种措施。三、审批程序:1、提出申请;2、审查申请;3、现场勘测;4、签订协议或合同;5、缴纳补偿费;6、颁发许可证。四、承诺时限:在收到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后,审批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规定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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