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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ice8000志     提问时间: 2006/9/27 2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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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人是个信用工作者,一直关注着当前各种社会融资项目,也结合实际在林业网上发布了我对合作造林的所见所闻所想。我也和朋友聊过,对于合作托管造林这个行业,信用行业对其的影响是渐渐形成的,直接作用不太明显。目前投资者普遍存在合同弱势,公司动辄就以违约金相威胁,而投资者对公司却没有任何实质上的约束,那么我们目前能做的实际工作就是,提醒投资者运用法律手段改变弱势地位,因为合同弱势是相对的,合同弱势方可以选择用脚投票促使对方加CS条款,如果对方不同意,就用脚投票。比如:某林业公司与单个投资者相比,公司明显处于强势地位,但在某些情况下是相对的,比如:在钱款付出前,投资者就处于合同强势地位,如果林业公司不接受CS条款,投资者就不买帐。
钱款付了以后,林业公司的强势地位完全形成,如果有某些纠纷,往往是投资者吃亏。加签CS条款,就是帮助合同弱势一方在相对强势时促使对方加签CS条款,来对抗对方的强势地位。对于加签CS条款的合同,即使付了款,林业公司的强势地位仍然受信用威胁的对抗。CS条款的适用对象:1真正有诚信意愿的人;2希望防范上当受骗的人;3、已经上当受骗,希望追回钱款的人,用IC8000商账追收程序,达到40%的回款率。关于CS条款我已做过相关解释,在此就不再唠叨。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9/28 8:46:49

您的这个建议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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