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造林、封山(沙)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承办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及濒危物种的进出口管理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研究拟定自治区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负责和承办林业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行政复议等工作;指导有关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及木材行业管理和木材检查站的工作。
办公电话:0471-22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