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有“零风险”,最高年收益率却达40%到50%的投资项目吗?
你相信这种投资项目就在我们身边、门槛低到人人都可以参加吗?
这听起来像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正是眼下各种类型的一些“造林”公司,在向投资者兜售项目时所用的宣传用语。
近几个月,在北京、天津、辽宁、内蒙古、河北等部分北方省市,一批以“合作造林”为开发项目的林业公司开始活跃于公众视野,他们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努力地让人们相信,将自己的积蓄投资于他们的项目,是绝对保险且拥有高额回报的“森林银行”。但是,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事情并不是都像宣传词中说的那样美好,收益和风险之间的搭配,并没有超出人们生活中的经验。而一心想得到“天上掉的馅饼”的人,则最终可能掉进一个“绿色的陷阱”。
高收益低风险的诱惑
北京,石景山区鲁谷小区,一名西装革履的促销员正在向一对前来咨询的老夫妇说着:“您放心,我们绝对是有保障的。”而另一名促销员则在路边向过往的人们发放着传单。他们都受雇于一家外地造林公司,推销的正是“合作造林”的投资项目。相同的一幕,还出现在北京的小区、街道、商场、超市等不少地方。
类似这样的造林公司,并不是今年才出现的。2003年下半年,北京就相继出现了20多家造林公司,主营项目都是“托管模式”的合作造林,林地一般分布在北京郊区,相对规模不大,投资额较高,许诺的回报额也不大。
但近期,一批新兴的造林公司进入公众视野,他们一般跨省经营,在北京、天津、辽宁等北方省市中迅速扩大影响,吸引人们的注意。他们经营的项目依然是托管式合作造林的投资项目,但规模更大,许诺的回报也更诱人。这些公司一般是这样介绍所经营的托管式合作造林项目:以10亩、20亩为一个单位定价销售,投资者只需付给公司相应的资金,就可获得单位面积林地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公司将负责种植、养护、采伐、销售等相关的工作,而未来林地的木材收益则归投资者所有。具体到收益率,宣传资料上是这样说的:公司一般在林地上种植各类速生杨树,7到8年成材,每亩的木材蓄积量在15到30立方米,按照目前的市价每立方米木材500到600元人民币,即使扣除10%左右的损耗,每亩最低收益也可达到7500元,最高可达到15000元以上。按每亩投资2000到3000元计算,年收益率高达20%到50%(单利),是目前银行存款利率的几十倍。这么高的回报率,即使是不了解“市场行情”的普通百姓也会犯疑:风险是不是很大啊?
而这些公司对此都不约而同地打出了“零风险”的旗号,他们是这样解释的:林木生长有规律可循,产出量变化不大;公司负责林木养护,保证最终产出量底线;中国木材需求呈上升趋势,未来木材价格只涨不跌;保险公司承保,天灾可获赔偿;公司提供最终销售低价保障,采伐后最低按照保障价格收购……这一系列的措施,似乎将投资者想到或没想到的风险全都规避了。另外,为了进一步打消投资者的疑虑,这些公司还搬出了各类国家公布的促进林业发展的文件,向投资者演示政策上的保证。而且,他们都强调,一旦投资者购买了林地,他们将负责办理林权证,未来采伐时则办理采伐证,以确保一切经营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符合政策的投资方向,手续齐全的经营证件,妥当的风险保障,以及最吸引人的高额回报率,一切似乎都准备妥当,没有什么再担心的了。
“只要你把钱给我们,剩下的什么都不用你操心了,到时候等着点钱吧。”一位推销员对投资者这样说道。
高回报:理想状态的最大值
在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利润率普遍下降的今天,难道真的有这么一片世外桃源,可以安稳地坐享其成?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这些项目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高额回报的诱惑,最高年利润率50%,即使按照单利(即上年利润不计入下年本金),8年后的回报也是投资的4倍。如果按照最低的20%的回报率计算,8年后的投资也至少会翻一番。然而,如果仔细研究这些公司提供的数据,就会发现这样的回报率更像是一种理想。在造林项目中,投资者的收益,就是林地到期采伐的木材的销售款。所以收益公式是这样写的:
每亩木材收益=每株木材蓄积量×每亩株数×木材价格
这些公司一般给出的数据是这样的,每株杨树8年后胸径(用来评判木材质量专用术语)26cm到28cm,材积量达到0.45到0.54立方米每株,每亩55至66株,每立方米木材500至750元不等。
有意思的是,不同公司对这些数据有着不同的组合,如果将每株树的材积算作0.45,那么每亩就按照66株来计算;如果每亩按照55株计算,每立方米的木材就会卖到600元以上的价格。
这么一算,每亩的收益怎么样也能达到14000元人民币以上,如果按投入3000元计算,年利润会超过40%,公司还常常特别注明,这是常规估算。
这真是一般情况的估算吗?记者向一位多年在林业工作的专业人士王先生请教,他表示,这些公司在宣传上的收益数据有些不实。
王先生介绍说,种植经济类采伐林,首先就要先明确其材质用途,是作为造纸木浆原料用的纸浆林(薪材林),还是作为木材加工的锯材林。两种用途的林木,在种植密度、采伐年限、成材效果以及最后的价格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由于树木最后的成材效果(即胸径)与种植密度有反比的关系,也就是说,种的越密,树就相应的长的较细。所以才要格外注意林木的用途。据王先生多年的经验,如果最后要取锯材,那么每亩40株左右的密度是比较合适的,如果要种到60株以上的密度,还希望基本都达到26cm到28cm左右的胸径,就比较困难了。
之所以要强调木材的胸径值,是因为胸径值直接关系到树木最后的材积量和木材的价格,按照业内通用的《一元材积表》计算,胸径28cm的杨木最后可产材0.6立方米,而胸径21cm的杨木最后可产材却仅有0.3立方米,相差了一半,两者的价格也有天壤之别。那是不是这些公司采用的都是新品种的树,可以做到种植密度和木材材质两不误呢?
黑林杨是某公司力推的“新型”林木品种,但林业专家告诉记者,“黑林杨”目前已有多个品种型号,各地林科院培养的不同树种,其效果是不一样的。
据黑龙江林科院提供的材料,他们培育的黑林杨品种“美黑3号”,是经济采伐林木品种,具有生长速度快,抗冻耐病虫等特性,但9年后生长结果不过“平均胸径20.78cm、材积为0.2214 m3”。
另外,王先生还对公司宣传的500元到750元每立方米的木材价格表示怀疑,他说,与工业品有出厂价和市场价的区别一样,木材在采伐地的价格,和工厂采购时的木材价格肯定不同,前者必然要低于后者。
吉林省红石镇伐木场提供的价格表中,胸径26cm到28cm、长6m的原木价格为520元/立方米,而这种木头在重庆临江县营林采运公司处则被称为“特选大径材”,价格不过560元/立方米。
按王先生的估算,如果种植锯材林,每亩40株,最后85%的成材率,达到26cm左右的胸径,收购价为550元/立方米,那么最后每亩的8年后收益应在1万元左右,扣除前期投资3000到4000元,按单利计算年收益率为20%左右,按复利计算则年收益率为12%到15%之间,“没看出来比投资别的行业的利润率多多少?”王先生说。王先生最后是这样评价一些造林公司提供的收益公式的:要求树木长到最佳状态,而且要高密度的种植,最后能以市场价而不是伐木价卖出,理想状态下最大值的乘积,构成了这样的“常规”结果。
零风险:不切实际的投资童话
托管式的合作造林项目中,零风险是另一大卖点。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提出了“零风险”的口号,但所有的公司都向投资者表示,公司保障可以将风险降到忽略的地步。
他们提供的保障主要为三项:一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投资方向符合国家政策;二为保险公司的承保协议,在遇到天灾时保障本钱;三为市场前景看好,价格预期走高,即使遇到价格问题,“公司也会按照保护价收购”。三项保障,政策风险、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似乎都被规避了,难道这真是一个坐享无风险收益的投资童话吗?
据了解,目前我国每年的木材需求量为3.7亿立方米,而2002年国内的木材供给量只有1亿立方米,大部分依靠进口。为了缓和木材供需矛盾,2002年,我国启动了六大林业工程的最后一个工程——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计划在15年内,建设约2亿亩速生丰产林,缩小木材需求缺口。为促进林业发展,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投资林业建设。从这一点来说,投资造林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
但专家表示,符合政策方向并不意味着其具体经营模式也一定符合政策法规。例如,2003年11月1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规定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如果公司占用了耕地进行造林建设,同样是违法行为,投资者就可能受到损失。一些公司强调自己可以为投资者办理《林权证》,但《林权证》也并非“万能证书”。
据国家林业局人士介绍,《林权证》只是投资者拥有某片林地的证明,与土地证一样,“只是个证明而已。”只是表明投资者对这些林地拥有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国家并不保证投资者的收益。另外,投资者一旦获得了《林权证》,他在这块林地上只可以造林,即使林业行情不好,也不能随便将林地改为他用。自然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据保险公司经营人士介绍,目前大多数造林公司投保的是森林火灾保险,部分公司扩展了一些责任,包括风灾、水灾、雹灾、盗伐、虫灾等,而他们只保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就算是盗伐,也是作为扩展责任的。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林木损失,不在我们理赔范围之内。而据业内人士王先生介绍,保险公司对天灾损失的认定有着很严格的规则,如果不是造成树木死亡或大规模损失的,一般是不会给予理赔的。比如说,一些公司的林场选在了内蒙古的半荒漠地区,在地理上属于温带草原地区,并不一定适合高大乔木的生长。风沙、干旱都可能会对林木造成损坏,如果没有造成死亡却使得树木生长缓慢,最后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当然,最大的风险还是在于市场风险。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崔建华就认为,投资造林是一个长期的投资项目,周期比较长,可能遇到的干扰因素也较多。特别是市场风险,更加难以预测,对投资造成的威胁也更大。他认为,现在木材紧缺,木材价格较高,但不能就此断定今后木材价格会一直上涨。价格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不能简单地说需求缺口大木材价格必然就上涨,尤其是用现在的供需数据去套8年后的市场是很不严谨的。而且,相关的其他市场因素也可能会对木材价格造成影响,例如,国内木材市场放开,国际上的廉价木材进入中国市场后对价格的冲击等。另外,公司的经营风险也不可小视。7到8年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经营上的一种挑战,如果公司在这期间的经营遇到困难,甚至破产,那么对投资者来说将不啻为一场恶梦。
专家表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投资肯定会有风险。零风险的投资或者所谓“基本趋近于零”的投资,是不切实际的。
警惕“造林运动”中的浑水摸鱼
虽然不少造林公司所宣传的“高回报、低风险”有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但真能种出广袤的森林,于国于民依然是功在千秋的好事。然而,这里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一些借“造林”之名,行“圈钱”之实的浑水摸鱼者,他们才是真正的“绿色陷阱”。目前造林公司规划的林地规模大多不小,有几万亩,几十万亩甚至上千万亩的。如果按照一亩投资额3000元来算,那么这些公司从投资者获得的资金少则几亿,多则几百亿。这么大的现金流量,谁来监督其使用,又有谁来监管资金流动。一亩地66株树苗的价格不过几十元,而花费在土地、灌溉等方面的初期投资最多几百元,投资者的资金大多要用于未来几年内的服务。花钱买跨度达七八年的未来服务,投资者是否可以得到保障呢?
8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宣布了2004年上半年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查处情况。会上,工商局人员提醒北京市民警惕“合作造林”,表示目前正在调查其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及传销。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些林业投资公司原先的股东已经发生变化,而且新换的股东原先曾经从事过传销。除了传销者,造林还受到非法集资的威胁。今年7月中旬,有北方第一非法集资大案之称的“山西璞真集团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山西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璞真集团的6套集资模式之一,就是合作造林模式:客户作为投资方,璞真事业机构作为接受委托方负责组织实施“速生丰产林项目”,按照委托合同,客户每投资1万元,璞真承诺五年后回报2.2万元,25年后回报5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而对非法集资判定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依照以上特征对比目前的一些造林公司,看看他们的背后,是否有违法暴富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