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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黎明     提问时间: 2006/3/20 11:35:58
问题:
 
如果林场上年的林木采伐证当年采伐完成,但当年木材销售没有完成,第二年可继续使用前一年的采伐证开办木材放行手续吗?有何依据?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6/3/20 13:23:03

可以继续使用前一年的采伐证开办木材放行手续,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木材运输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二)检疫证明;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前一年的采伐证也可以作为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6/3/20 15:42:55

  原则上是不行的,当年指标必须当年用完;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会出现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这是有政策(文件)规定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6/3/20 16:05:11

建议您到当地林业部门查询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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