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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966423     提问时间: 2019/9/20 14:51:45
邮箱:966422@163.com
问题:
 
请问各位专家,林业局以前发展养殖及旅游和个人签订承包合同,现在已经到期,林业局让他们撤出林地,他们不撤,他们在林地上建设的违建房屋林业局能自行拆除吗?如果能拆除依据政策是什么?不能拆除的话依据政策是什么?林业局下步该怎么办?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9/9/20 18:28:32

相关建筑物肯定是临时建筑。林业局是否有权还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但林业局有可以会同其它审批临时建筑的部门实施拆除。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9/9/21 11:44:37

林业局可以申请当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调查取证认定违法建筑,由当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政府的名义责令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拆除。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9/9/24 4:34:55

1:可以申请当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调查取证认定违法建筑,由当地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作出《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2:当事人如果在《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 3: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4: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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