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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飞翔     提问时间: 2011/5/31 10:53:26
邮箱:wwwit@sina.com
问题:
 
请问生态林和商品林按什么区分的?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5/31 11:59:26

………………

 

3 生态林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生态林。

3.1  造林树种。附表1中所列的乔木树种;附表2中所列的灌木树种;附表3中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兼用树种。

3.2  造林密度。乔木树种营造的生态林,南方下限为每亩100株(竹类为35株),北方为120株;灌木树种营造的生态林,南方下限为每亩150株,北方为170株。附表3中的以生态效益为主的兼用树种,其造林密度达到《造林技术规程》要求。

3.3  植被配置。用附表1和附表2中的树种营造纯林或混交林时,根据各树种的比例乘以规定密度来确定各树种的株数下限;附表1和附表2中的树种与草进行乔草、灌草以及乔灌草混交时,若当年草的盖度大于0.2,各树种的密度下限不得小于规定造林密度的90%;附表3中的树种与灌草混交时,当年灌草盖度不得小于0.2

3.4  经营措施。生态林经营主要是利用自然地力形成和恢复林分植被。禁止采取大面积的垦复、松土、割灌、除草等抚育措施。

4  经济林认定标准

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认定为经济林。

4.1  造林树种:附表4中所列的经济林树种;附表3中所列的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兼用树种。

4.2  造林密度:达到《造林技术规程》中规定的造林密度要求。

4.3  植被配置:用附表3和附表4中的树种营造纯林或混交林时,根据各树种的比例乘以规定密度来确定各树种的株数下限;附表3中的树种虽与灌草混交,但当年灌草盖度小于0.2

4.4  经营措施:经济林采用嫁接苗、大苗、名特优苗等,造林后可进行局部垦复、松土、施肥等抚育措施,同时必须采取林草间作和建造生物埂等水保措施。

5  其它情况

5.1  生态林与经济林带状、块状混交时,根据混交比例分别计入生态林和经济林面积。

5.2  林与草带状、块状混交但达不到生态林和经济林造林密度和植被配置要求时,按林草所占比例分别计入林和草面积。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1/5/31 11:59:52

http://www.hnly.gov.cn/trlbh/rootfiles/2009/12/28/1261985055844620-1261985055851828.doc

请到这里查阅全文。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1/5/31 13:54:49

生态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主要包括防护林特种用途林

商品林是指以生产木材、薪材、干鲜品和其它工业原料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自留山个人所有的薪材除外)。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1/5/31 20:23:39

生态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以及竹林等。

 经济林是指在退耕还林工程中,营造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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