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林木管护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新造林木生长良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管护标的
1、林木位于 ,品种为 , 株,共 亩;
2、管护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护要求及达标标准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底前达到85%成活率新植苗木交付乙方管护。若当年达不到标准,第二年的补植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3年内,苗木成活保存率80%以上。
三、甲方、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按《管护合同》规定,达到管护标准,甲方每年___月底前必须按每年每亩___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管护费。
2、乙方可以在管护的林地内间种农作物、经济作物或进行林下养殖。
3、乙方确保对所管护的林木在午收和秋种期间不被机械损伤或烧伤,保证苗木正常生长。
4、管护期内甲方如进行林地转让,必须获得乙方认可。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1条的约定,造成已成活林木被破坏,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管护费,并申请林业执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若甲方在合同期内不按规定支付管护费,乙方对管护的林木有自行处置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一份。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画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