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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pengshuijian     提问时间: 2010/6/13 22:59:10
问题:
 

步老师:

        好!

        您提供的《林地林木转让合同》里面:第四条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中“1、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人任何处分;”红字部分中间的空处要填写什么内容啊?

       谢谢!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6/14 7:46:06

应该是:

并对“林权证”加以验核(包括林权证上的“林权所有者”、“四至”、“林种”等的验核,以及共同到林业局去验核)。

同时应该附上“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的后果或代价作出约定。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6/14 9:47:16

该处应该不留空格,并删除后面的“人”字。即:

1.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6/14 22:08:57

该处应该不留空格。
 

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6/14 22:39:43

各种范文,也只能供你参考。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6/15 12:56:44

范本仅供参考,以交易双方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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