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27 14:33:58
国和造林的土地被高速公路征用,其土地补偿款是归国和造林的土地所有者所有。
即不归林业部门所有也不归村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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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7 20:40:52
对于国合林,按合同规定确定权属,分开发证;对个人在国有林地栽植补植的树木,林龄在10年以下的,由林场给造林者每亩不超过100元的造林管护工本费;林龄在10年以上的,个人与国家三七分成,一个采伐周期后全部收归国有,林场不予补偿。个人在国有林地造林已发林权证的收回作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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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7 20:43:34
解放后个人营造的人工林,合作化时已经入社,由集体经营管理的,林权归集体所有。对入社时已经作价,集体尚未偿还的,应继续偿还;无偿划归集体的,应根据造林者所花工本及经营时间,付给合理的补偿。一九六二年后,国营造林归国有,集体造林归集体所有,合作造林归合作者共有,农民个人经批准在指定地点的造林归个人所有。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和依照法律合同归个人所有的林木及城镇居民在庭院内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属于个人,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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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1/27 20:57:39
依照造林时签订的合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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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27 21:32:20
征用林地,有四项补偿费:征、占用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
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这三项,林地的补偿就归谁。
森林植被恢复费--由林业部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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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28 8:44:03
关键还要看土地权属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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