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10/1/19 22:28:47
您的问题很是普遍,最好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一下,说明您的情况,我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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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0 4:21:36
您应该得到补偿,请您抓紧时间找有关方面,包括村里面、县林业局等。
实在不成,您还可以直接找省林业厅的公益林管理站(中心),必须要回补偿(包括北村里面领取的)。更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现在补偿标准已经提高了。
我认为,村里面领取的就该属于您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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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0 4:22:54
不知道您是哪个省的?您可以告诉我们,以便帮您查一下贵省林业厅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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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10/1/20 4:25:04
我国有不少地方的农村村干部素质太差,啥钱都敢花,有些坑农害农的事情就是他们干出来的。这一点应该引起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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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10/1/20 8:13:13
从2010年起福建省省级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调整为每年每亩12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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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10/1/20 12:33:11
像这种情况你应该得到补偿,建议你向当地林业局反映,请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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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吴海勇,回复时间:2010/1/20 15:25:28
国家是有补偿的,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特别是林权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申诉、控告这些贪得无厌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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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10/1/21 20:40:43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具体是哪一个?
建议你直接找自然保护区或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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