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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jlxstb     提问时间: 2009/11/10 9:24:02
问题:
 

专家您好!

2003年已经换发了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在新《林权证》中登记有三块山林,现在发现其中的一块山林在发现时出现错登现象,我想咨询:现在县政府能否注销该本《林权证》中的错登的那块山林,还是将该本《林权证》全部撤销,然后重新登记换证。谢谢!!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1/10 10:13:13

三块林地在同一个林权证上,只有同时注销了,换发新证,才可以啊。
 

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09/11/10 10:45:06

重新核发新的“林权证”。


 

回复专家:张健,回复时间:2009/11/10 11:50:54

这个问题我们前面已经回答过了,请看昨天的问题与答案!
 

回复专家:阳桂平,回复时间:2009/11/10 15:38:35

只有全部同时注销再重新登记换证了!
 

回复专家:吴海勇,回复时间:2009/11/10 17:09:53

把错了的注销,另两块没问题可保留。错了的发一本新证。到林业局就可办理。我前段时间就碰到这个问题,就是这样办的。
 

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1/10 19:27:59

提供所有资料,向当地林业局申请换发林权证就OK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1/12 10:46:36

该户不愿拿出原林权证就不能更新,应该将该本《林权证》全部注销,然后重新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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