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专家:步兆东,回复时间:2009/11/8 18:14:38
1、找林业公安派出所。
2、测定面积,蓄积。
3、刑事和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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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周贵龙,回复时间:2009/11/8 20:57:04
请评估人员帮你做评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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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夏芬,回复时间:2009/11/8 21:26:21
向当地林业公安局报案,他们会依法办理的(包括刑事和民事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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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吴海勇,回复时间:2009/11/8 22:21:30
先找他们协商,不行的话向林业公安部门报案,赔偿按树木大小,数量多少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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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9/11/9 8:02:36
请向当地森林警察大队报案,由森林警察大队依据法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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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9/11/9 11:51:38
http://hi.baidu.com/zzllxx5168/blog/item/a4d1fef855919e0ed8f9fd10.html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承包地被征用、占用后如何得到补偿?
《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归需安置人员,用于被征地的承包人的生活安置,已被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相馆附着物的实际价值和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归承包人所有。
如果耕地被征用了,又得不到补偿,一是与村里交涉,二是向征地者的上一级部门反映,三是通过法院的行政庭,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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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阳桂平,回复时间:2009/11/9 13:40:19
和他协商,让你们公司的技员测量一下,损失了多少,当然他们不一定认可 ,主要是你们自己心里有数。看他们的赔偿合理否,你们满意否,否则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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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家:阳桂平,回复时间:2009/11/9 13:41:19
和他协商,让你们公司的技员测量一下,损失了多少,当然他们不一定认可 ,主要是你们自己心里有数。看他们的赔偿合理否,你们满意否,否则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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