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木本蔬菜的种类
根据木本蔬菜可供食用的部位和器官的不同,可分下列4大类。
①茎菜类 可作蔬菜的部位是幼茎、根茎和嫩枝,约18科28种,占全部种类的37.8%。如桑科的大果榕、苹果榕,豆科的合欢、黄檀、皂荚、刺槐、胡枝子、槐树、紫藤等,杨柳科的垂柳,杜仲科的杜仲等。
②叶菜类 可作蔬菜的器官是嫩叶,约13科18种,占全部种类的24.3%。如杨柳科的山杨、小叶杨,豆科的羊蹄甲、铁刀木,大戟科的守宫木,楝科的香椿,夹竹桃料的酸叶胶藤,马鞭草科的大青等。
③花莱类 可作蔬菜的器官是花、花蕾、花序、花苞,约11科22种,占全部种类的29%。如蔷薇科的白鹃梅、海棠花、梅、杏、梨、月季等,豆科的锦鸡儿、刺槐、槐树,木兰科的玉兰,腊梅科的腊梅,锦葵科的木槿,木芙蓉,木犀科的桂花,茜草科的桅子,梧桐科的心;同等。
④果菜类 可作蔬菜的器官是果实,种子及幼嫩荚果,约9科16种,占全部种类的21%。如蔷薇科的杏,豆科的决明,壳斗科的锥栗、甜槠、水青冈、苦槠、茅栗、罗浮栲等,白榆科的榆树,芸香科的椿叶花椒,鼠李科的枳、木具,茄科的小米辣,梧桐科的梧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