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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pmx     提问时间: 2008/9/30 15:44:25
邮箱:pmx1233@163.com
问题:
 

我们家在广西农村,前几年政府提倡种植速生桉,我们村都了一些,如今树长势还好,但2008年8月份始,政府开始下村家访,了解各家种植数量,并指出以后砍伐之前还要办理砍伐证,缴纳相应的费用后方可砍伐,否则视为违法处理。请问专家,我们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请给予回复。

 

回复专家:吕玉奎,回复时间:2008/10/2 9:54:14

限额采伐制度是森林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将一定时期内的森林采伐量限制在一定数量范围之内的制度。在中国,实行的是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基本依据是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年生长量的原则。具体依据是森林经营方案所确定的合理年采伐量。其制定程序为:全年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国营林业企事业单位、农场、厂矿为单位,集体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县为单位,提出本单位年采伐限额的建议指标,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平衡,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并抄送林业部。年采伐限额一经批准下达,便成为编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和申请采伐的依据。超过限额采伐的采伐,或者滥发许可证,都属违法行为。全国森林采伐限额从1986年开始执行,每五年修订一次。

 

回复专家:张连翔,回复时间:2008/10/2 11:49:01

是有这方面的规定——“持证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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